駁“康德皇帝及滿洲帝國傀儡論”之三 — — 被曲解的君主實權
作者:完顔氏塞繆爾
編者注:本文發表在《王道月刊》康德八十七年7月期,更多請看:
駁“康德皇帝及滿洲帝國傀儡論”之三 — — 被曲解的君主實權
作者:完顔氏塞繆爾
本系列的前兩篇文章,我從傀儡政權的特性說明了滿洲國不是傀儡政權,並簡單解析了滿洲國顧問政治的道理,說明了顧問政治不僅是當時世界的通例也符合滿洲民族的傳統。但我相信某些讀者還會有一個問題,那就是無論說再多,從表面看起來康德皇帝這樣的一位君主與傀儡好像也沒有什麼區別,總歸還是“沒有實權的象徵符號”。雖然關於這一點我在第二篇中略有闡述,但篇幅所限不能深入探討,因此有了本系列的第三篇文章。在這篇文章中,我將盡可能詳細的說明所謂的“實權”是如何被中國的意識形態曲解的。故而直言不諱地說,閱讀本文前半部分的讀者可能會認為我有些“跑題”,但我請求你能耐心讀下去。我相信本文展示的我的思考過程及結論,會對讀者有所幫助。
“實權”顧名思義是“實際權力”,然而何謂“實際權力”,這是一個在方塊字文化中被嚴重扭曲和異化了的概念。產生扭曲和異化的原因,是因為在漫長的東亞大陸歷史上(也就是現今所謂的“中國”)從沒有過一個基於“本土”社區建立,代表“本土民眾”利益的“全國性政權”,所有自稱或被稱為“中國”的政權,要麼是如滿清帝國一樣,純粹由外來的保護者兼征服者吸納少數被保護人中的精英而建立,要麼就是朱明帝國那樣,邪教、流寇、無產階級犯罪分子靠血腥屠殺和暴力鎮壓,一小撮人建立統治集團凌駕於全體人民之上。當然,今日所謂“中華人民共和國”則眾所周知地兼有兩者的性質。
這樣的歷史文化,無疑本身是扭曲的。而這種扭曲的歷史文化,也就異化了作為被統治者的大多數人即所謂中國人的很多思想觀念。關於“權力”的認知的扭曲即是其中之一。制定和執行法律,是權力的重要表現形式之一,而赤裸裸體現統治權力,可以理論上剝奪一切人的財產、自由乃至生命的刑法,則可以最直白的體現這一點。我們都知道,中國的刑法,直至今天依然以殘暴聞名,尤其是其死刑適用的範圍之廣、標準之低、理由之荒謬,綜合來看是遠超世界其他文明哪怕是沙里亞各派中一向被認為是野蠻落後反人類到極致的沙特阿拉伯或者ISIS恐怖組織這樣的流派的。而這種殘暴由於根植於文化而不是根植於政治統治,所以它是越出國界的。例如在新加坡,雖然此地從未歸屬中國統治,但他號稱“繼承普通法體系”的刑事法庭實際上繼承的是“秦法”因而同樣是殘暴而反人類的,新加坡監獄裡的冤聲和怨靈憤怒的哀嚎,僅以密度而論和中國監獄裡哪個更高是不太好判斷的。所以這種殘暴並不是簡單地用“華人天生性情殘忍”可以概括的,而是有著深刻的歷史原因。
這個歷史原因首先就在於“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並不來源於同一個共同體”的傳統。我們都知道,統治的目的不在於正義而在於秩序,法律作為統治的工具也是發揮了這樣的作用。因此以“審判是否公正”來決定法律是不是良好,並不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標準。至少在東亞大陸(下稱中國)就是不適用的。“審判必須公正”的原則,實際上就是因為統治者和被統治者,或者原被告來自於同一共同體,對任何人的不公正將自然導致對一切人的不公正,所以標準統一,定罪或者定錯審慎就是題中應有之義。無論是判罪入監還是判決賠償,陪審團也好法官也罷,如果敢於“葫蘆僧判斷葫蘆案”冤枉了他人,那麼很有可能下一個被“請君入甕”的就是他自己。當然人畢竟不是神仙、不是天使,冤案依然還是會發生,而當冤案一旦真的發生了,被證明在其中有疏忽或過錯的司法人員會遭到嚴厲的懲罰。
而這個前提在中國就不存在了,前面說過,中國的統治者和被統治者是不屬於同一共同體的,因此法律作為統治秩序維護者的作用就會被無限放大,甚至可以完全壓制住表面上作為遮羞布的“公正”標準。這就使得,如果我們按照“法律都是平等的,寫在紙上的就要執行”的抽象原則來看待中國法律,就會毫不意外地發現中國自古以來就是全世界冤案最集中、最多、最荒謬,造成的後果也最惡劣的地區,沒有之一。插敘一句,在為中國緩頰時,常常有人會用歐洲的異端裁判所或“獵巫行動”來做對比。毋庸諱言,這兩件事本身確實是教會歷史上無法對上帝交代的黑暗一頁,但既然要“比爛”那就比比看:首先即便是異端裁判和獵巫的受害者,也不是完全沒有辯護權,例如聖女貞德之所以被燒死,是因為她吃了不懂她可以上訴到羅馬教皇廳[1]的虧,而羅馬教皇當時的情況下不會偏袒任何一方,貞德多半可以脫離被誣陷的“罪名”。而“獵巫”行動中被指控為女巫慘遭殺害的女性中尤其是年長女性,有相當一部分是精神確實不正常連話都說不明白,因而沒法替自己辯白的。比起根本等於沒有辯護制度的古代中國,惡劣程度根本不能同日而語。
最後,即便是拋開這些實際存在的差異因素,我們也要意識到,這些在古代歐洲屬於相當過分的行為在古代中國完全是常態,而且兩者間這種相似性出現的原因恰恰是異端裁判和獵巫行動體現了類似古代中國司法實踐中那樣的某種“審判者和被審判者不屬於同一共同體”的味道。
在古代中國,冤案是一種常態,如女皇帝武曌(武則天)手下著名酷吏來俊臣先生在他的“鴻篇巨著”《羅織經》的前言有過毫不隱諱的精闢論述:“上以求安,下以邀寵,其冤固有,未可免也。”。而關於濫用重刑尤其是死刑,來俊臣另有驚世駭俗的解釋:“被告之人,問皆稱枉。斬決之後,咸悉無言”。這種現象是如此的普遍,以至於翻開二十四史,我們會發現對於一個好官的判斷標準竟然是不判或少判冤案(另一標準是不貪污受賄或少貪污受賄)。例如與來俊臣同時代的“神探”狄仁傑,稱讚其事蹟的標準就是他在大理寺(唐最高法院)任審判官(寺丞)期間,獄中關押的囚犯無人呼冤,這也就可見沒有狄懷英的大理寺會是一個多麼可怕的所在,估計稱其是人間最接近傳說中的“叫喚地獄”之處應該並非過譽。
為什麼會出現這麼可怕的冤獄遍地的現象,根源就在於統治者和被統治者彼此之間沒有“我們屬於同一共同體”的意識,因為他們本來也不是。我們知道,在古代中國,百姓對上官自稱“草民”,然而何謂草民?非草莽之民,乃草芥之民也。孟子曰:“君之視臣如草芥,則臣之視君如寇讎”,其實“視”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是”什麼,這種直接出於暴力脅迫或者基於對統治解體後更加無章法的暴力的恐懼而暫時穩定了的統治秩序下,統治者之所以還能維持統治秩序,要麼是統治者殺得被統治者不敢反抗(如朱明時代),要麼就是被統治者如果反抗了會被其他勢力殺得更慘(如滿清時代)。那既然本就沒有什麼恩義,自然就是“穩定壓倒一切”,“呼格吉勒圖”代不乏人,因為說到底這只是“借顆人頭以安眾心”的做法而已。實際上這個可憐的孩子的冤案也根本不是共匪良心發現而翻案,是真正的強姦犯知道自己罪證累累根本沒有活路而主動交代出來的。試想二十四史中到底有多少沒被揭發出來的類似案件呢。楊乃武與小白菜(使用民間通稱)的冤案如果不是我孝欽顯皇后堅決追查到底,乃至肅清了江南官場,誰有能知曉個中是非曲直?(史家多以孝欽顯皇后是借題發揮整肅異己,然而即便如此,作為滿洲統治者,對民人籍嫌犯能夠如此關注,亦體現宅心仁厚)。
生死大事尚且如此,財政稅收就更不用說了,歷史政治學者劉仲敬先生曾尖銳指出,降虜或被征服者交給征服者的財政收入,不能叫稅金,只能叫買命錢,因為他們的生死存亡都捏在征服者手中,根本沒有真正納稅人的權益,也沒有討價還價的資格。洛克政治學原理點明,武力和財政是統治權最要緊的兩點。而我的理解,武力既包括對外的保衛國家及征服他國(所以中國人認為“好男不當兵”,不想做統治者砲灰,當然他們並沒有這個“夢寐以求的選擇的權利”),也包括以武力對內執行自己的法律,換句話說,“我”的劊子手“出紅差”(即殺人)歸來不能被復仇的犯人家屬直接取下首級。可見在中國的歷史上,武力和財政這兩個政治統治即權力最重要的構成因素,從來和與統治者不出身同一共同體的被統治者無關,是他們無法染指的禁臠。
(笑)看似跑題的部分結束,下面要就此展開主題的討論。正是因為這樣的統治者被統治者不出身同一共同體的先天因素,必然導致中國人對權力的曲解。中國人對權力的理解簡單可以概括為以下兩句話“為所欲為,無法無天”,而對於“實權”的理解就是基於此,也就是 — — 統治集團也是由人組成的,雖然統治集團相對於被統治者來說都是“為所欲為”的,但是誰是那個最為所欲為而一般情況下看似不用擔心任何後果的,誰就會被稱為“實權”擁有者。而名義上擁有這份“實權”的人當然應該是君主,若這位君主還剛好是統治了中國人的,那麼自然就是“皇帝”。
關於中國人對於實權的理解,絕非我閉門造車、深文周納,這樣的例子在歷史上有非常多。這裏剛好就要兩個最典型的例子,一個是朱明的例子,另一個是我先國大清的。兩個例子的兩位主人公也是所有人耳熟能詳的,劉瑾與和珅。先說劉瑾,我們都知道,明武宗朱厚照是一位相當討厭皇帝身分給他帶來的各種限制的“自由派”頑主,他在位前期重用才華橫溢的大太監劉瑾,劉瑾逐步把持了政務的核心處理資格,並藉機與自己的手下胡作非為,排斥異己,一時間朝野上下覺得,這劉瑾彷彿才是決定一切的皇帝,所以給他取了個外號“立地劉皇帝”,當然朱厚照後來一紙字條就搞得劉太監死無全屍,也就沒有人再提起那個綽號,直到魏忠賢的“九千九百歲爺爺”橫空出世。
和珅(正紅旗滿洲,鈕祜祿氏)則是乾隆朝一位文武兼修(雖然戰功實在是乏善可陳,但畢竟是御前侍衛出身,加上前線平叛打的都是硬仗,所以確是文武兼修)的極重要大臣。滿洲高宗純皇帝弘曆登基滿六十週年後內禪為太上皇,但對於重要政務還是出於對新皇帝仁宗睿皇帝顒琰的不放心而親自處理,然而太上皇畢竟年老體衰,尤其是說話寫字已很難辨認,這時候就需要給他做了半輩子秘書的和珅來上傳下達。太上皇口諭及手詔最終解釋權都已操在和珅手中,久而久之即有傳言說和珅對太上皇聖旨的解釋其實都是和珅自己的意思。其實這件事當時就無法稽考而今日更是難有對證。然而外界自彼時起確實已經開始因此給和珅起了“二皇上”的外號,意思是他是排名在太上皇、皇上之後的大清國第三號主人。後來仁宗定二十款大罪處死和珅,也頗有將此傳言認可為事實之意在其中。
從劉瑾、和珅兩個人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出,普通中國人之所以稱呼他們為“立皇帝”、“二皇帝”根源確實在於中國人對實權特別是君主般的實權的理解就是“不受制約和監督的絕對權力”,因此一旦任何一位形式之完全合法的君主被認為不具備他們所說的這個特點,就會被稱為“沒有實權的皇帝”或者直截了當的稱呼為“傀儡皇帝”。我們滿洲帝國的康德皇帝,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被中國人冠以“傀儡皇帝”頭銜的君主,至少在之前還有我親邦日本帝國的天皇陛下,以及大英帝國的國王/女王陛下。
在中國人的眼中(我本人在淪陷區接受所謂“歷史教育”期間就不知有多少次聽到過)日本天皇自古以來即是“沒有實權的傀儡皇帝”,以此為依據中國人重構了一版扭曲的“日本歷史”。在這個完全錯誤的扭曲“日本歷史”中,歷代天皇陛下的地位和作用都被做了嚴重的歪曲。如果相信這套矛盾乖謬的“日本歷史”,那的確會如中國單口相聲演員袁騰飛那樣,“不理解日本留著天皇到底還有什麼用”。但事實上,中國人所理解的“實權”對於日本天皇陛下來說完全是一種多餘且危險之物,這是因為日本天皇的皇統合法性一方面來自傳統的神道思想,另一方面來自於明確的歷史延傳,日本天皇的祖先是傳統部落的酋長,在國家建立後順理成章漸次成為大王與天皇。如此延傳下來的傳統,既保障了天皇的超然地位,又自然而然地對他的權力和義務進行了規約。
在以惟神之道為核心與基礎的日本國統的護持之下,天皇陛下是一位有著完全安全感的君主,他對於君君臣臣有著足夠的信心,既不必擔心志存“大丈夫當如是也”(漢太祖劉邦語)的效仿者,也不必提防謀劃“彼可取而代之”(西楚霸王項籍語)的顛覆者。這樣的情形之下,天皇全無必要去爭取那些被理解為“實權”的事務性工作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其真正最重要的職責就是守護神器,使國家和臣民團結在自己的御座之下;既做國家的精神象徵,又成為臣民各種勢力的凝結核,還充當持平的調停與仲裁者。而事實上,這才是“最高統治大權”之真意。正如一支軍隊的最高統帥,他在正常情況下只會去指揮比自己僅低一級的各路部隊長,而絕不會下到前線陣地的砲兵連去指導每門火砲的擺放位置,而他人也絕不會因此質疑他到底有沒有軍隊的指揮大權。
與日本天皇不同,中國人理解中的君主,若繼續使用軍隊做比方,那就是一位隨時隨地可能遭到部隊譁變從而被推翻的統帥,他不但要親自掌管“砲兵連每門火砲的位置”,甚至還需要將軍火庫的鑰匙牢牢攥在自己的手裡,即便已經臨陣,卻不到對敵進攻的時刻也絕不開啟,這樣才能確保手下的槍口對準敵人而非他自己,無怪乎中國的權力者最擔心、最害怕的永遠是“太阿倒持”。英國的國王/女王陛下在中國人的心中被侮辱為“國家吉祥物”也是出於同樣的思維邏輯。
因此,如果中國人發現一位君主一方面毫無他們概念中的“實權”,另一方面卻能穩坐寶座、不被推翻,則中國人就會認為這位君主必然是“傀儡”,是不方便出面跳到前台的權臣樹立“政治正確”,保持“大義名分”的工具。實事求是地講,在所謂的古代中國,這種認知基本上還是正確的。例如王莽、曹操、楊堅、李淵等本人或後人有篡位行徑的政治人物,都曾在改朝換代的時機成熟之前把持著這樣一位或幾位全然當作擺設的傀儡君主,而他們自己在後台掌握著生殺予奪的“實權”。然而中國人將這種觀念推廣到中國以外就會犯下荒謬的錯誤。“無實權必傀儡”的政治狀態之所以在中國成為事實,是因為中國自身的國體有著嚴重的問題。雖然歷代自稱中國的國家或政權都鼓吹“君權神授”,鼓吹“皇帝就是天子”,然而這些卻絲毫無法給他們的地位帶來任何保障,更不能讓他們獲得他們夢寐以求的神聖性。在長期籠罩在“易姓改號”政治思想之下的東亞大陸,“天厭其德”的偽觀念比起君主地位的神聖性更加深入人心,這本身也如“統治者與被統治者從不來自於同一共同體”一樣,是東亞社會扭曲歷史的產物,此處的“扭曲歷史”有兩方面的含義,第一方面是某些歷史本身是存在“實質扭曲”;第二方面則是某些歷史發生的時候並不扭曲,然而由於後人處在一個扭曲的環境中,導致這些歷史被強加了“觀念扭曲”。
對歷史的“實質扭曲”開始於秦王國/秦帝國。眾所週知,“周朝”是一個以周王國國王 — — 周天子為核心的國家聯盟結構,周天子雖然與諸侯分權,然而天子不僅與周王國,也與周聯盟等各個諸侯國的各級貴族有著雖然鬆散,但十分明確的君臣關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在當時是無人敢質疑的周禮政治原則,也是政治道德。這一原則在周聯盟內部原本是神聖性比之今日美國的憲法原則絲毫不差的存在。即便是建國不久就公開說“我蠻夷也,不與中國之號謚”的楚國國君公開稱王,悍然直接拉平自己與周天子的地位,對其職責範圍內該進貢的濾酒包茅等物也決然不敢直接宣布停供(楚成王熊惲因此對齊桓公小白公開認錯)。
而天子雖然也可以和諸侯之間爆發戰爭,但這種戰爭不僅規模不大,而且目的也僅為懲罰不遵守周聯盟內部國際秩序的國家。戰爭一般不會影響諸侯的地位,更是絕然不會影響天子的地位(一個極端的例子是鄭莊公與周桓王的戰爭,留下“箭中王肩”的著名典故,然其後兩者之君臣名義依舊)。事實上,即便是平王東遷後,諸侯開始了無休止的爭奪聯盟實際領導權的鬥爭,但也只是爭“霸”,依然無人敢覬覦天子的權限。五霸第一人齊桓公小白以老邁之軀堅持拒絕天子的特賜優禮,下壇接受天子的賀令。晉文公重耳請隧(給自己的陵墓增加墓道,屬天子禮制),周襄王語重心長下勅不許,重耳不敢造次並上表謝罪,為自己的孟浪對天子致歉。
如果事情繼續這樣發展下去,各個諸侯就算再強大也能夠保持對神聖傳統的敬畏,未來的周聯盟不排除可以發生後世類似日本的天皇萬世一系之演化。而徹底破壞了這一可能路徑的,是秦國,具體地說,是“舉重冠軍”秦悼武王蕩與其弟 — — 在位五十餘年的秦昭襄王稷。西元前306年,秦軍入周都,周赧王列隊相迎,秦悼武王人如其名,對周赧王的迎接安之若素,君臣之禮“蕩然”。秦王蕩其後還做了一件驚世駭俗的蠢事。回想當年,楚子(莊王熊旅)問鼎,微露不臣之心,即遭周天子直屬大臣 — — 王孫滿嚴詞駁斥嘲諷“鼎之輕重,未可問也”,楚莊王聞言面有愧色。而秦王蕩竟與猛士孟說比賽舉鼎,不僅要問鼎之大小輕重,甚至要親手衡量之。不知是否報應,秦王蕩雖“力能扛鼎”卻無法駕馭,旋大鼎砸下,蕩被砸折髀,稍後死於失血過多。然而元兇雖斃,逆謀不死。繼承了秦王位置的秦王稷終於五十年後(西元前256年),攻滅周天子,周天子八百年基業就此滅亡。
秦國此舉可謂首開極為危險的惡例,其危害程度,甚至超過秦王政(始皇帝)滅其他諸侯國而稱皇帝。東亞大陸的歷史,從秦王蕩、稷這兄弟二人開始,走向了實質扭曲的危險不歸路。這兩位秦王的所作所為,徹底擊破了周王“天子權力神聖性”的神話,使得周王不僅僅是一個在實務上無法指揮戰鬥力遠強於周國的各諸侯的象徵君主,還成為君臣秩序徹底崩壞的受害者與見證人,更變作一位隨時可以被消滅地盤、吞併人口的,與小邦之主沒有任何區別的普通貴族領主。與之相比,秦王政活活餓死原本就與自己地位平等的齊王則可稱為不值一提的微小犯罪。
秦滅周的舉動,因而從根本上扭曲了東亞的歷史,製造了一個天問:若是君臣關係可以這樣憑藉實力去強硬顛倒,那麼為什麼“我”不可以取代“當今天子”,只要“我”比“他”更強? — — 始皇帝無疑是意識到了自己祖先的行徑向天下傳達了一個這樣的危險信號,而作為殘忍、反人類、心理變態而又自幼極度缺乏安全感的暴君、殺人犯,趙政能夠想到的應對措施也就只會是“殺人如不能舉,刑人如恐不勝”(鴻門宴上樊噲答項籍)的駭人聽聞的屠戮。趙政與其子胡亥這樣的統治手段,同時賦予了各國貴族復國與底層民眾反抗的行動雙重合法性。遺憾的是,在一連串的陰差陽錯當中(楚義帝被弒是其中最災難性的事件),一個最不該上台的人做了皇帝 — — 漢太祖高皇帝劉邦。劉邦起兵反抗秦帝國暴政的行動完全符合正義與正道,也符合劉邦的楚國人身份。因此若僅就漢家得國的性質而言,無疑屬於正途。然而問題出在劉邦這個人身上,他是一個地道的流氓無產階級領袖,不如趙匡胤,微優於朱元璋,這樣的人做了君主,意味著整個國家階級地位秩序的完全倒置。劉邦雖然企圖將自己打扮成春秋五霸一類的人物,自慰且自辯雲他是捍衛楚義帝而不可得。然而五霸畢竟依然是傳統貴族領主而不是劉季這樣的流氓無產階級頭目,劉邦為自己“革命”以外的合法性的辯護,事實上是完全不成立的。(編者注:這裏不是在說劉邦建立的漢帝國不合法,客觀上漢帝國確實是合法建立的,但是劉邦本人對漢帝國建立合法性的論述是沒有道理的。)而這樣的不安感,延傳至其曾孫,殘忍變態程度絲毫不遜趙政的另一位暴君 — — 漢世宗孝武皇帝劉徹,就導致了武帝一朝種種突破人類底線的,那些散發著即便自書卷文字中亦尚清晰可感的血腥味的,夢魘般的集體屠殺慘案。階級地位倒置必然帶來君臣秩序只能依靠暴力維持的政治狀態,一旦赤裸暴力的行使能力衰落,皇位即不保。於是我們看到西漢末年掌握了實權的安漢公、宰衡王莽由假皇帝(這裏的“假”是代理的意思)而成偽皇帝。後雖經光武復國中興,到三國前夜,同樣掌握實權的漢帝國魏王、丞相、領冀州牧曹丕仍重演王莽故事,迫漢愍帝劉協“禪讓”,接下來則是曹丕死後四十年,魏帝國晉王、相國司馬炎迫魏元帝曹奐“禪讓”。
從以上的歷史我們可以明顯看出,東亞歷史中導致“海內戶口減半”“十室九空”的罪魁禍首“易姓改號”,其基本模式有兩種。此處請注意:大遼、大金、大元、大清等典型的蠻族闌入中國屬平等國家間的擴張領土,及/或接管無主地並重建秩序,不屬於易姓改號範疇。“易姓改號”的第一種是以反抗暴政為名義,顛倒階級秩序。第二種則是以舊政權成員身分,顛覆君臣界限從而上位。這兩種模式的共同特點是徹底消滅了君主地位獨立於政治現實的神聖性,從而導致了所謂“天子寧有種耶,兵強馬壯者為之耳”(五代時大將安重榮語)的可怕局面。而這兩種模式的始作俑者,即是秦國國王。秦王蕩和秦王稷兩兄弟因為自己掌握了天下最強的武力和宰割山河的實際權力,就野心膨脹,顛覆了奉行數百年的周聯盟君臣秩序。而這也是中國人對“君主實權”認知的荒謬錯誤之濫觴。
秦王國一手造就的東亞大陸歷史“實質扭曲”帶來的另一個惡劣後果即是對歷史的“認知扭曲”。加之明明歷史幾百年一斷層的歷屆“中國人”,卻無論做什麼都偏偏要“講古訓”。例如前述的“易姓改號”的兩種模式,即都遭到附會,成爲歷史典故中的“傳統”。無產階級造反奪權被附會給“湯武革命”,而權臣篡位則被附會給了“堯舜禪讓”。然而這兩種附會無疑都極為牽強,可以說完全不成立。“湯武革命”之事在西漢初年就曾有過激烈的爭論。然而,雖然本人的學問功底無法和當時的黃老信徒或儒生博士相提並論,卻依然不妨礙我指出他們實際上都錯了的基本事實,這是因為他們身處一段被扭曲的歷史中,用已然被扭曲的歷史敘述去看待歷史事件,自然就算是再聰明的人也無法得出正確的結論。黃老信徒黃生認為:“君臣秩序不可顛倒,湯之於桀,周武之於紂,都是臣子,鞋子再新也要穿在腳上,帽子再舊也只能戴在頭上,湯武革命是顛覆君臣秩序的造反”。儒生博士轅固生則表示:“湯武革命,順天應人,如果他們的造反是不合理的,那麼本朝的高皇帝難道也是亂臣賊子”。最後喜歡調解矛盾的漢景帝劉啟出面說:“擱置爭議,共同為本朝效力,不談這個話題不算是沒有學問。”
事實上,三個人的說法全都是錯的,劉啟的觀點我們存而不論,畢竟他是局中之人,維繫高皇帝劉邦的合法性對他來說是大過天的事,換言之,劉啟的說法根本沒有討論的價值。我們來看黃、轅兩人的錯誤。表面上看,黃生的說法很有道理,君臣秩序是絕對的,不能夠以任何理由去顛覆,這看似也是我們滿洲國民堅持的觀點,然而事實完全不是如此。因為雖然君臣關係是絕對的,然而我們要問的是,湯武與桀紂,真的是君臣嗎?事實上這個問題的答案就是否定的,湯武不是桀紂的臣子,因此從一開始就不存在“以臣弒君”的問題。漢人(漢國人)產生湯武是桀紂臣子的誤解,根本原因就是他們處在一個被秦扭曲了的歷史當中,“以今度古,想當然耳”(孔融上曹操書“武王伐紂,以妲己賜周公”諷刺曹丕私納甄姬。一語成讖,絕代美人下場在曹丕這個人渣手中十分悲慘)。
在真實的可被印證的歷史中,商部落(商王國)與夏部落(夏王國)(姑且不論歷史上真實的夏部落地理位置究竟在何處),以及周部落(周王國)與商部落(商王國)之間的關係,有高下而無君臣,我們最多可以認為,夏與商,商與周之間,存在某種鬆散的部落聯盟盟主與加盟部落之間的關係。這個關係並不平等,但絕非後代周王自己坐上盟主之位後建立的國家聯盟內部明確的以宗法制度為基礎的君臣關係以及由此而生的君臣秩序的同類。在周攝政王周公旦所領銜訂立的周禮中,周王稱同姓諸侯國君為“伯父”(例如晉國),視為(且事實也確實是)父系親屬,稱異姓諸侯國君主為“伯舅”(例如齊國),視為母系或姻親(大多數的異姓諸侯在初期同樣確實具備此關係),而周王自己則是天子(天之嫡長子),是天下最大的大宗之家長,於周聯盟和虛擬的天下一家中均是最尊的地位。而這一整套的精妙然而卻最終走向禮崩樂壞的制度,均是周人在做了盟主以後的發明,換言之之前是不存在這樣的制度的,因而就不能將這套關係的結論機械性的去生搬硬套給古人。
湯武革命,只是推翻了不適格的盟主,換上一位更加符合各加盟部落加盟國家要求的盟主而已。事實上,所有描述“三分天下有其二而伏事殷”或者“伯夷、叔齊認為不該犯上作亂”一類明示或暗示湯武對桀紂存在君臣關係的描述均出自周人、甚至更後來學者的歷史發明學,而伯夷、叔齊身為彼時甚至沒有完全接受諸夏文化的傳統部落貴族,更加不可能說出那些話。事實上根據稍微可靠一些的史料記載,兩人反對武王伐紂的真正原因是反對“以暴易暴”,而他們的“不食周粟”也更接近於某種絕食反戰的理念。所以黃生的“鞋帽理論”實則看錯了時代也找錯了對象。
而轅固生的問題除了訴諸當朝“政治正確”這種明顯是“玩兒不起”的耍賴做法之外,與黃生的錯誤其實是同一類。因為前文已具,“湯武革命”並不是“以臣弒君”,所以談不談所謂“順天應人”已經沒有什麼意義。當然,即便按照當時的政治現實,直面其關於劉邦的提問,在將扭曲的歷史展平正確後亦不難做出解答:秦國以臣弒君,悍然推翻了周天子,並兼併了同殿稱臣的各位諸侯的國家與人民,因此他們的統治從開始就不具備合法性。劉邦是楚國遺民,楚王才是他的君主,外國人秦王則不是。而秦王稱帝後更殘暴壓迫被征服族群,劉邦起兵響應自己的君主 — — 楚懷王(後為義帝)復國,恰恰才是實踐君臣之義。沛公的漢王之位是義帝冊封,合理合法,只是後來義帝被弒,劉邦陰差陽錯得了天下。這與所謂“湯武革命”無論起因、過程、結果、參戰方地位都完全不同, 放在一起討論實屬荒謬。這裡自然還有後半句,就算劉邦的起兵再正義,他本人再忠於楚王,終究讓他一個無產階級流氓無賴做天下之主也是階級倒錯的荒謬之事。
“堯舜禪讓”的問題則更大,首先是堯舜兩位部落聯盟长的出處與生卒年即無考,縱然他們確實曾經存在並且擔任過部落聯盟長的職務,我們也需要首先明白,堯舜作為部落聯盟長,他們治下的部民與部落並不存在“國家”的概念,因此,以任何後世國家相關的體制及概念去衡量與反推這兩位酋長都毫無疑問是錯誤的。錯誤程度約等於今天有左派人士胡扯什麼“歐洲殖民者到達美洲迫害印第安原住民族”(印第安人是歐洲人對北美土著各部落的統稱,他們沒有國家制度更不曾統一,也不是任何意義上的民族。各部落之間縱橫捭闔,歐洲人在不同部落眼中眼中只不過是強大的外援或敵人,各部落也完全不存在彼此的認同)。故而在國家還不存在的原始社會中,對部落聯盟酋長的更迭方式按照後世國家的思維來理解,是顯然荒謬而且不會得出任何正確結論的。
根據人類上古歷史的研究,我們不難了解到,一個部落作為以血緣為單位結成的人類組織,各個成員之間彼此或多或少都有親戚關係,誰和誰更親近是一個十分微妙的問題。而在群婚等原始繁育方式可能還十分盛行的當時,“父子關係”是否能像“母子關係”一樣明確且不出錯,是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的。在這樣的情況下,“我的權力要傳給我的兒子”這樣的觀念要么尚未出現,要么雖然出現但不明晰。一句話,部落聯盟長們即便有所戀棧權力,也很難產生建立“家天下”的動機和慾望(畢竟自己的兒子到底是否自己的骨血根本無從判斷)。所以堯舜的“禪讓制”與其說是“高風亮節”不如說是部落聯盟的生存、傳承和發展之所必需,也可謂是一種習慣法。
而自從東亞大陸上明確出現了國家之後,情況就完全起了變化,部落聯盟長成為了國王,擁有了崇高的地位,巨大的權力與豐富的資源,同時其血緣傳承也變得明確,父子至親的不容替代開始確立。此時的君主們真正的開始想要將權力保持在一家一姓的手中,雖然如後世周禮中的明確君臣關係尚未出現,但“我才是王”的理念已經深入君主及其代代繼承人的心中。
實際上僅適合原始部落聯盟的特殊領導人傳承製度“禪讓制”早已不合時宜。事實上,真正歷史而非傳說中第一起禪讓事件,燕王噲禪讓於宰相子之的鬧劇,就立刻造成了一場身死國亡的巨大悲劇,燕昭王平亂嗣位後多年,這場亂局的創傷亦未能完全醫治。而且那位接受“禪讓”的子之本身,也正是莽、丕、炎、堅之流亂臣賊子的先驅和導師。因此,先將堯舜的部落聯盟錯植為“國家”,而後以“堯舜禪讓”為王莽、曹丕、司馬炎、楊堅、趙匡胤之流亂臣賊子篡權奪位的非法行徑辯護是十足可笑的荒謬舉動,其背後則是完全不成立的混亂邏輯。相反,以燕王噲身死國滅的教訓來反對“禪讓”才真正符合歷史的事實。“堯舜禪讓”的改造神話只能體現秦以後東亞大陸各批次各屆“中國人”對歷史的認知扭曲。
言及此處,我想讀者應該明白為何我明確指出,國體問題是中國人對“君主實權”產生錯誤理解的基礎。而在世界上其他的地方,例如日本、滿洲、英國等,並沒有經歷東亞大陸這樣的歷史實質扭曲及認知扭曲。日本天皇陛下萬世一系,英國歷代王朝之間大都是骨肉至親,故而延傳至今的統緒都是明確的。下面僅就滿洲的歷史做一二補充說明,目的是澄清一些使用扭曲的中國歷史眼光看待滿洲時的錯誤。
滿洲歷史上從未有中國式的“易姓改號”,這可能是浸淫中國歷史觀已久的讀者最難以理解的部分,因為從表面上看,滿洲疆域內興起過諸多不同的國家,在現代國家 — — 滿洲國建立之前,滿洲也曾經被各種不同的政權統治過,例如高句麗、渤海、遼、金、元、清等等。看起來似乎是有過很多的不同家族統治過這片土地,如何可以說沒有“易姓改號”呢?這是因為中國史觀當中的“易姓改號”只有我前述的兩種模式,無產階級造反這點不必贅述,因滿洲與中國不同,自古以來就沒有過這樣的土壤。僅就“舊政權成員推翻君臣秩序”而論,滿洲也是從未有過。高句麗是被外來入侵者(唐和新羅聯軍)所滅,渤海是被滿洲境內另外的國家(遼)併吞,遼金之間的關係高度類似金元之間的關係,兩對國家中都有上國下國的地位差距,也有藩屬朝貢這種在現在的古代歷史研究中被定義為外交關係的實際交往存在,但沒有真正的君臣之義。
遼金關係、金元關係如以中國歷史比喻,都很像商周關係。金滅遼,元滅金,最多是“湯武革命”式的親緣族群的不同部落/勢力之間重新的洗牌序齒。而大清國的建立者滿洲太祖皇帝努爾哈赤,即便在建國之前,與明國的關係也是藩屬朝貢的外交,努爾哈赤從來不是朱明統治集團的一員,因此也就談不到“顛倒君臣秩序”。況且,滿洲的絕大部分土地從未歸屬大明國,這裡就更加談不到君臣關係。大金國來自大遼國版圖以内的生女真完顔部,生女真在大遼國的“化外”,與大遼并無君臣關係。大蒙古國-大元國來自大金國版圖之外的蒙古部,自然,與大金國毫無君臣關係,且由於大金國的在蒙古高原上的殘暴的“減丁”政策等歷史遺留問題元金之間有世仇,最終,大金國乃為大蒙古國-大元國所消滅。
滿洲太祖努爾哈赤,則是天縱聖明,統一了蒙滿一地,建立大清國的前身 — — 後金國,其繼任者太宗皇太極又以大元的法統平等候選繼承人的身分擊敗了察哈爾國林丹汗並使後者舉國臣服,從而徹底穩定了自己滿蒙一地的君王及大元帝國法統繼承人的地位。若論以天意而興、從未造反背叛自己前君主即能得國的天選之人,我滿洲太祖高皇帝努爾哈赤當仁不讓必居前列。
愛新覺羅的皇統從此一直傳到大清國被推翻,其後,身為大清國最後一位皇帝 — — 宣統皇帝的溥儀,又得蒙天眷,在日本友人的幫助下回到滿洲。旋以滿洲全土(康德皇帝及我們現今之滿洲帝國流亡政府均承認大清國所割讓予鄰國原屬滿洲土地之條約之合法性)及我滿蒙一地“皆為皇帝親愛的赤子”(康德朝政府標語)之三千萬民眾為根基,創立現代國家 — — 滿洲國。確立國體為君主立憲制後,溥儀成為滿洲帝國的帝祖 — — 康德皇帝。因而愛新覺羅雖經大清亡國,但其皇朝的君統未曾斷絕。因此,康德皇帝的地位,是與日本帝國天皇及英國國王/女王一樣,具有傳統的神聖性作為保障的,自然我國也與日、英一樣,在現代國家制度確立時,以成文法的形式,再次確認了神聖傳統的有效性。所以,在論及“滿洲帝國的皇帝是不是沒有實權的傀儡皇帝”之時,就不能使用中國文化定義中的“實權” — — 生殺予奪、不講道理、為所欲為的至高權力。因為與滿洲帝國皇帝真正能夠相提並論的君主是與其同時代的日本帝國天皇陛下與英國國王陛下。
具體的制度細節對比有很多種方法,在此由於篇幅的限制不予贅述。只簡單對結論進行定性描述。簡單地講,滿日英三國的君主:
1. 都具有各自國家體系中最高的政治地位,處於各自國家主權者的 頂點,是國家統一和國家法統的匯集點與象徵。
2. 都不掌握具體事務的細節處理,即都不掌握中國人觀念中所謂 的“實權”。
3. 都既為傳統與成文法所尊崇和保障,又受到傳統及成文法的規約 與限制,即都是 “立憲君主”。
4. 都在不掌握事務性細節的同時,擁有國家命運的關鍵時刻一錘定音的決定性權威,如康德皇帝陛下以至尊身分平息滿洲國境內的勢力衝突,日本帝國昭和天皇陛下力排眾議決心終止戰爭,而英國的女王陛下則是時至今日依然可以在脫歐的問題上一言九鼎,挽救英國的命運。
言及此處,我們再回頭看看前文批駁的中國人對“君主實權”的定義本身,不難得出結論,他們的定義本身就是錯誤的。為了說明這一點,只需對中國實際上的最後一位皇帝 — — 明莊烈皇帝朱由檢做一簡單的回顧即可。朱由檢踐祚伊始,即罷免並逼死了地位遠超武宗朝大權閹劉瑾的“九千九百歲爺爺”廠公魏忠賢,後來更是在與反亂軍作戰和反擊我滿洲先國大清的戰爭中,對于位高權重的朝中大臣或前線大將,一言不合即能或黜或殺(即使絕大多數情況下錯的是朱由檢自己而非他人),對待自己宮內的奴僕更不必說。故而若以“實權”即是“生殺予奪,不講道理、無法無天、為所欲為”的權力為標準看待,朱由檢的“實權”比之其遠祖,邪教殺人狂魔明太祖朱重八決然毫不遜色。然而事實是諷刺的,李自成反亂軍兵臨北京城下,宮中宦官開門相迎,深知大勢已去的崇禎皇帝敲響景陽鐘欲最後一次集會群臣,交代政治遺囑,竟無一人到場。據傳說,朱由檢在煤山自縊前對隨身宦官,他唯一的忠臣王承恩表達:“三百年養士之國 ,一至於此”。此言可謂至死不悟之典型。
明帝國尤其是他莊烈帝本人,的確三百年養士,然而此處的“養”實際上是作為豬羊來養。用“實權”摧折士人本已所剩無幾的風骨,用壟斷一切的利益手段誘使士人放棄自己的節操。而今,靠赤裸暴力和無端殺戮所構築的強權、“實權”走到盡頭,那位殘忍變態程度更加近似明朝開國之君的闖王已證明自己在這方面更勝一籌。於是原本就是趨炎附勢之徒的士大夫們,紛紛眼睛都不眨一下地拋棄了三百年“養”他們的大明王朝,投奔了那位聽說後來“進京一連吃了十八頓餃子、直接斷送了自己‘十八年江山’”的李闖王。中國人對明朝的淒涼陌路做了一句順口溜嘲諷:“開頭一個要飯碗,結束一根上吊繩”。赤裸暴力、無緒無統的流氓無產階級君主手中所謂“實權”不過如此。
反觀後來的大日本帝國,雖在對美戰爭中徹底失敗,但天皇陛下身邊無一人買主求榮、裏通外國,更不曾出現“同胞互相排擠,擾亂時局”(昭和天皇《終戰詔書》),都與昭和天皇陛下一起堅持到最後一刻,並堅決服從了天皇終戰的詔書。昭和天皇裕仁比之崇禎皇帝朱由檢,可謂百倍寬仁,即便對前首相東條英機陸軍大將這樣由於戰略嚴重失策而陷天皇於險地的臣下,也未曾加以重處。故而表面看起來在“實權”方面,比起朱由檢實在相差不知凡幾。然而實際的結局卻是,“實權”在握的明莊烈帝甚至找不到一位大臣來記錄自己的政治遺囑(雖然即便記錄很可能也是“文臣皆可殺”),而看似毫無“實權”的昭和天皇卻依靠全國上下團結一心、不離不棄,成功化解了美國GHQ險些因小人讒言而一度揚言廢除天皇制度的致命危機。
於今,昭和天皇裕仁的嫡孫今上天皇德仁依然穩坐東京皇宮,享受萬民擁戴,而明莊烈帝朱由檢的後代即便尚存於世,也早已泯然眾人。故而我們可以追根溯源地反問一句,從大歷史的結果上來看,明國皇帝真的比日本天皇更有實權嗎。
最後回到我們的滿洲帝國,滿洲帝國的憲制是一個綜合的政治制度,它具有滿洲地區及滿洲民族各組成族群優秀文化傳統的積澱,同時又積極地移植並本土化了大日本帝國時代的日本君主立憲制度,而大日本帝國的君主立憲制度,本身即是從歐洲引進後改造得更加符合東亞傳統和政治實際的一套完備體系。在滿洲國君主立憲制度的這套體系中,滿洲帝國的皇帝總攬社會政治層面的統治大權、同時身兼全國所有武裝力量的統帥。但另一方面,皇帝並不能對國家事務隨心所欲地“乾綱獨斷”,必須平衡國內各種勢力以及各種團體的利益訴求,以求立法之持平,執法之公正。滿洲帝國皇帝也並不直接掌握具體的事務性工作,其所有的臣下在公忠體國,絕對尊奉皇帝陛下的前提下,各有其權、各司其職,且均為依法行事。
在這樣的情況下,皇帝是國家的主權者,但又並不涉及具體政務細節的紛擾,因而才能真正充當為國家利益而做出決斷的最高超然仲裁者,而無須循序傳統東亞大陸(所謂“中國”)的那種,國君要煽動臣下派系鬥爭從而坐穩自己的江山的“內耗式”統治方式。從另一個角度說,君主也是普通人,從然地位崇高,也要處理如芸芸眾生一般的人際關係,君臣關係即是其中一例。孟子曰:“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之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草芥,則臣之視君如寇讎”,講的就是這樣一番道理。而傳統東亞大陸(所謂“中國“)的君主之所以極少與臣子結為手足腹心,反而動輒搞成寇讎一般的敵對關係,“為所欲為”的“實權”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因。君主因為不信任臣下而不肯放手“實權”,臣下因為君主擁有“實權”而對君主猜忌防範、離心離德。而滿洲帝國與此不同,上下一心,在惟神之道的國本之上,滿洲帝國皇帝永世一系(此詞爲仿日本帝國天皇陛下“萬世一系”而造)、敬神法祖、順天安民。滿洲帝國的皇帝,無須恐懼臣下的“逆反”;滿洲帝國的臣民,無須害怕君主的“猜忌”。在這樣的情況下,滿洲帝國的皇帝無論從傳統、制度還是政治現實的角度,都無須將中國歷代帝國君主所心心念念的所謂“實權”攬入懷中以求安全,自然也就不會因為沒有這樣的所謂“實權”而淪為傀儡。
關於“滿洲帝國及康德皇帝是否傀儡”的爭論,事實上本身就體現了滿洲國人與中國人的根本差異,這種差異鮮明地體現在了文化心態、政治傳統方面。中國人以自己極為狹隘與扭曲的“地方性認知”輕率放之四海,自然會得出扭曲與錯誤的結論。駁斥中國人的誣衊與謬論只是本文的目的之一,並非主要目的。本文的主要目的,還是針對那些雖然身為滿洲國人,但深受淪陷區“教育”毒害,以至於逡巡於復國之路以外,不得其門而入的國民同胞。俾使澄清誤解,杜絕妄論,為刷新與恢復滿洲國家及民族之認同,盡筆者一份綿薄之力,庶幾可吿康德皇帝、諸建國元臣在天之靈,為我滿洲帝國萬世子孫後代重興太平之基業張本。
《駁“康德皇帝及滿洲帝國傀儡論”系列》的文章,到此暫告一段落。然而,隨著未來復國鬥爭形勢的進一步深化,可以預見,越加走向瘋狂的中國人,即中國共產黨恐怖組織的外圍“基本群眾”,並不會因為其處境的惡化而洗心革面,相反會更加對滿洲帝國展開猖狂進攻。未來關於滿洲帝國及康德皇帝陛下甚至帝嗣的誣衊,直到我們復國成功為止都必然有增無減。故而筆者在此處暫且留白,待未來有需要之時再重啟本系列。
[1]:“羅馬教皇廳”滿洲語詞匯,指羅馬教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