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軍等及講解文
本文刊登在《王道月刊》康德八十八年8月期,更多請看:
朕經諮詢參議府,裁可關於陸軍武官官等及兵等級之件,著卽公布。
御 名 御 璽
康德元年六月八日
勅令第四十六號
國務總理大臣、軍政部大臣 副 署
關於陸軍武官官等及兵等級之件
全部修正 康德六年二月勅令第一一號
修正 康德八年一〇月勅令第二五九號
朕經諮詢參議府,裁可康德元年勅令第四十六號關於陸軍武官及兵等級之件修正之件,著卽公布。
御 名 御 璽
康德六年二月二日
勅令第一一號
國務總理大臣、治安部大臣 副 署
康德元年勅令第四十六號關於陸軍武官及兵等級之件修正之件
康德元年勅令第四十六號關於陸軍武官及兵等級之件修正如左。
關於陸軍武官官等及兵等級之件
陸軍武官之官等定如附表第一表及附表第二表,兵之等級定如附表第三表。
附 則
本令自康德六年二月十五日施行。
(下略)
附 則(康德八年一〇月二二日勅令第二五九號)
本令自公布日施行。
(下略)
講解文:
講解滿洲帝國陸軍之「官等及兵等」(軍銜)
作者:薩裏達克氏阿斯蘭
康德元年三月五日,皇帝陛下甫登極,即親筆御書《勅諭》詔示全國軍民:“……我新帝國自建國以來,以大中至正爲本。其諸朋黨比周、傾軋生事、專閫獨裁、飛揚跋扈,在所必禁。爾將士爲國干城,朕卽爲爾大元帥,原屬同氣一體。雖各級指揮,各有職掌,或因時制宜,特定規範,而統帥大權,攬在朕躬。爾將士總宜全軍一心,奉戴朕爲元首,竭其股肱之力,以致匪躬之節,朕深賴之……務宜湔除故習,一新軍心,夙夜匪懈,恪守宣誓條文,供厥職事,勿敢怠荒……”皇上聖諭,煌煌如日。欽奉之下,感悚無任。滿洲帝國陸海空軍以依《組織法》總攬統帥大權之國家元首——滿洲帝國皇帝陛下爲大元帥。大元帥陛下之下,全軍將士既原屬同氣一體,又分屬各級指揮而各有職掌之責。滿洲國軍之軍人,無論所屬哪一軍種、兵科及部,均須嚴守皇帝陛下欽定和皇帝陛下之政府制定之法令規範,皆必謹守《滿洲國軍人誓文》,而克盡厥責。《滿洲國軍人誓文》一共八條,其中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四條,都與軍人須嚴守法令規範而依據各指揮層級忠實履行職責之要求相關。《滿洲國軍人誓文》第二條:“上官之命令,不論何時何地,立即遵行,以期確保軍紀之尊嚴。”《滿洲國軍人誓文》第三條:“整飭容止,嚴肅禮節,敬上愛下,期無粗暴倨傲之行爲。”《滿洲國軍人誓文》第四條:“擅用兵器及越職妄言等,此種非法行爲,易招世人之猜忌,宜絕禁之。”衆所周知,軍心統一,軍容整齊,軍紀嚴明,是一文明國家之軍隊能打勝仗之必要前提。而維繫軍心、軍容及軍紀之制度紐帶,就是官等及兵等之制度(即漢語普通話之軍銜制度)。軍隊官兵之等級明定,而後方能令行禁止、各盡職務,而後方能敬上愛下、全軍一心,以紹續元首之滿洲帝國天業,以完成復國安民之重任。阿斯蘭謹作本文,爲我滿洲帝國各位國民同胞,以及籌備海外兵團組建的、已加入或志願加入海外兵團的各位弟兄,淺解我滿洲帝國陸軍之官兵等級制度(即漢語普通話之軍銜制度),以此爲海外兵團之組建所必需之軍事制度教育做準備。
要講解滿洲帝國陸軍之官兵等級制度,就要先淺述一些滿洲帝國陸海空軍在官兵等級制度上的通則。官兵之等級,即官等及兵等之合稱。官,即武官。兵,即兵卒。關於滿洲帝國武官之規範,首要之法令即康德六年一月四日勅令第一號《武官令》。本期會刊法令欄目刊登的《關於陸軍武官官等及兵等級之件》,就是依據《武官令》第五十八條所定之法令。依據《武官令》,滿洲帝國陸海空軍,即滿洲國軍,其武官,分爲軍官、准尉官及軍士。軍官分爲將官、校官及尉官。將官分爲上將、中將、少將。校官分爲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爲上尉、中尉、少尉。准尉官不分之。軍士分爲上士、中士、少士。換言之,武官,即對應英文的officer,包括commissioned officer(軍官)、warrant officer(准尉官)和non-commissioned officer(軍士)。滿洲帝國陸軍作爲滿洲國軍之一軍種,其武官之官等即如是。再依據《關於陸軍武官官等及兵等級之件》,滿洲帝國陸軍之兵等級,分爲上兵、中兵、少兵。
要講解滿洲帝國陸軍之官兵等級制度,除了以上淺述的滿洲帝國陸海空軍在官兵等級制度上的通則,還需解釋兩個基本概念:兵科和部。這兩個概念是我滿洲帝國陸軍自親邦日本帝國之陸軍引進的,各位出身於淪陷後的滿洲全土的弟兄可能不明白這兩個概念是啥意思。維基百科上把日文維基百科詞條“兵科”直接對應成中文維基百科詞條“兵種”,在漢語普通話中,“兵種”一詞的意思的確接近(記住!不是相等)日文“兵科”一詞。因爲維基百科沒有滿洲語版,所以這樣的對應可能會給各位造成嚴重誤解。在我們滿洲語中,“兵科”和“兵種”這兩個詞都有,且意思不同。簡單説,兵科是兵種的上位概念,兵科與部并列。什麽是兵科?什麽是部?一言以蔽之,兵科和部都是以職務區分陸軍軍人的類別概念。擔當直接的戰鬪職務的陸軍軍人以兵科來區分,擔當後方職務的陸軍軍人以部來區分。有些兵科之内,又細分爲兵種。爲方便諸位正確理解兵科及部,我將列舉咱們滿洲帝國陸軍在康德六年時各兵科及各部之名稱。
康德六年,滿洲帝國陸軍共有八兵科六部。八兵科分別爲步兵、騎兵、砲兵、工兵、江上兵、航空兵、輜重兵及憲兵。六部分別爲軍需部、衛生部、獸務部、技術部、軍法部及軍樂部。顯而易見,從名稱上來看,各兵科之陸軍軍人,都是從事直接的戰鬪職務的。値得一提的是,雖然一般情況下憲兵的任務不是與敵人直接交戰而是維繫軍紀、執行軍隊法令及約束其他軍人之容止等,但是憲兵是和其他兵科的陸軍官兵一樣被部署在戰地的,并且在必要情況下亦會支援其他兵科而直接與敵戰鬪。所以,憲兵理所當然地是一個兵科而不是部。此外,可能有人會問,憲兵和軍法部都什麽區別呢?我打一個比方,憲兵好比咱們國家的警察官,從事警察事務,軍法部好比咱們國家的法官、檢察官、律師和監獄官等司法事務之從業者。換言之,憲兵是軍隊裏的警察官,執行軍法;軍法部是軍審判官、軍檢察官、軍律師、軍監獄官等,負責軍法的司法事務。綜上所述,由八兵科六部之劃分可明顯看到,兵科是擔當直接的戰鬪職務的陸軍軍人的職務分類單位,部是擔當後方職務的陸軍軍人的職務分類單位。
兵科及部之概念已明,我相信現在各位弟兄就能够大致看懂《關於陸軍武官官等及兵等級之件》之中這三個附表了。附表第一表爲《陸軍軍官官等表》,附表第二表爲《陸軍准尉官、軍士官等表》,附表第三表爲《陸軍兵等級表》。總之,這三個附表按照我陸軍官兵等級由上到下的順序全面列擧了各兵科和各部的官兵等級。
爲了給各位一個更加直觀的感覺,鑑於我滿洲帝國陸軍已在官兵等級的呈現上把憲兵以外的歩兵、騎兵、工兵、江上兵、航空兵及輜重兵各兵科統合,我就以憲兵之外各兵科之官兵之等級爲例,從上到下爲各位列舉滿洲帝國陸軍之官等及兵之等級(配以各該肩章之圖片):
我們在細細研讀《關於陸軍武官官等及兵等級之件》全篇的基礎上,總結以上這三個附表,可以看出滿洲帝國陸軍之官等及兵之等級有如下特點:
一、滿洲帝國陸軍除憲兵以外之諸兵科在滿洲帝國陸軍全體中佔有最大比重,因此已在官兵等級的呈現上把憲兵以外的歩兵、騎兵、工兵、江上兵、航空兵及輜重兵各兵科之名稱統合而省略,直接以“陸軍“冠稱之,從上將到少兵之各等級均有設立,依次以“陸軍上將”至“陸軍少兵”稱之。此爲最常見的滿洲帝國陸軍之官兵等級體系。
二、陸軍兵科之將官,不論兵科,統以“陸軍”冠稱之,不冠兵科之名,稱爲“陸軍上將”“陸軍中將”“陸軍少將”。但是,陸軍各部若設有將官,則須冠以該部之名,稱爲“陸軍某部中將”“陸軍某部少將”。
三、陸軍各部均不設上將。
四、陸軍憲兵之校官、尉官、准尉官、軍士及兵之等級,均須冠以兵科之名。陸軍各部之官兵之等級,均須冠以各部之名。
五、陸軍憲兵不設中兵和少兵。憲兵兵科之最低官兵等級爲上兵。
六、陸軍軍需部是各部之中唯一從中將到少兵之各等級均有設立者。
七、陸軍衛生部之軍醫和司藥以及陸軍獸務部之獸醫,均只設立從中將到少尉之各等級,不設准尉官、軍士及兵。
八、陸軍衛生部之療工,只設立從准尉到少兵之各等級,不設軍官。
九、陸軍衛生部之衛生官兵以及陸軍軍樂部,均只設立從少校到少兵之各等級,不設將官、上校及中校。
十、陸軍獸務部之獸務官兵,只設立從少校到上兵之各等級,不設將官、上校、中校、中兵及少兵。
十一、陸軍技術部及陸軍軍法部,只設立從中將到少士之各等級,不設兵。
總而言之,滿洲帝國陸軍武官官等及兵等級之制度,充分適應了各兵科及各部之現實要求,既嚴謹明瞭而又靈活,與陸軍服制一道,顯揚了滿洲帝國陸軍之統一的軍心、嚴整的軍容及嚴明的軍紀,是滿洲帝國陸軍作爲皇師(神道之師)、王師(王道之師)和皇帝陛下與全體滿洲帝國人民之正規軍所必備之組織紀律性之重要保障。我滿洲國軍海外兵團之全體弟兄,需要認真學習滿洲帝國陸軍之官等及兵等,爲未來海外兵團之組建完成做好準備!
在本文的最後,阿斯蘭給各位分享學習滿洲帝國陸軍武官官等及兵等級之心得。若將滿洲帝國陸軍之武官官等,與列國軍隊之武官官等相比較,我們會驚奇地發現:我國陸軍之准尉制度,與日本自衛隊、英國軍隊、加拿大軍隊乃至親邦日本帝國陸海軍等文明國家之准尉制度均不同,只與美國軍隊之准尉制度類似。前面列舉之日英加等國武裝力量之准尉,或爲軍官之末,或爲軍士之首,均不似我國將准尉單列爲准尉官之制度也。唯有美國軍隊之准尉官(warrant officer)與我國准尉官類似,皆爲軍官並軍士之外單列之一類別。我們要知道,滿洲國自建國迄今八十九年來尚從未得到北美合衆國之外交承認,而創建我國軍制度之諸位建國先賢,竟能與美國有此暗合,可知我滿蒙新國家“東亞美利堅”之名誠不我欺也。美國與我國,深結宿緣。兹當天下反共、痛懲暴支之良機,咱們全國軍民,皆當仰體康德皇帝之《勅諭》,恪守訓條、誓文及其他軍事法令,深念康德八十六年八月二十日《時局策書》之精義,與美國廣結善緣、協力同心,向美軍及美國官民各武裝團體學習軍事鬥爭技能和經驗,以復興國祚,永久無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