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獨立宣言——《滿蒙新國家獨立宣言》及其講解文
滿洲獨立宣言之講解文《獨立 — 建國 — 復國:從滿洲獨立宣言正解何爲“滿洲獨立”》,作者:完顔氏塞繆爾
本内容發佈在《王道月刊》康德八十七年3月期建國節超特刊,更多請看:

滿洲獨立宣言 — —《滿蒙新國家獨立宣言》
編者按:
《滿蒙新國家獨立宣言》,是滿洲獨立宣言,向世人宣告:滿洲地區與中華民國脫離一切關係,成爲獨立自主的滿蒙新國家。
滿洲獨立宣言,發佈於1932年2月18日。起草和發佈者,是東北行政委員會。爲與亡國之後中共所建立的同名組織相區別,鑒於此行政委員會實際上是滿洲國的預備政府,故史稱“東北最高行政委員會”。
現今流傳甚廣的滿洲國獨立建國的宣言性文件,是1932年3月1日發佈的《滿洲國建國宣言》,而《滿蒙新國家獨立宣言》的滿洲文原文,如今甚爲難得。上年之建國節超特刊編輯之時,《滿蒙新國家獨立宣言》之滿洲語原本尚未發現。國務總理大臣兼會長薩裏達克氏阿斯蘭親自編譯,以當時發掘之兩日文版爲基礎,恢復了滿洲獨立宣言的滿文原文,期以此激勵我國人,牢記國父們的大志,恢復滿洲國,完成再次獨立。
上年七月,最高法院院長完顔氏塞繆爾發現《滿洲國法令輯覽》一叢書。此叢書乃迄今爲止距現時最近並内容類別最全面之滿洲國法令叢書,由國務院總務廳法制處編纂、滿洲行政學會發行於康德十年,共九卷。《滿蒙新國家獨立宣言》在《滿洲國法令輯覽》之“基本法 帝室篇”之中,位列第一章“基本法”第一款“建國宗旨及國體”之中,緊挨著《滿洲國建國宣言》、《滿洲國執政宣言》、《即位詔書》、《回鑾訓民詔書》等滿洲國憲法性文件,作爲參考文件,可見其地位之重。
現將《滿蒙新國家獨立宣言》滿洲語原文全文發佈於本年建國節超特刊。

《滿蒙新國家獨立宣言》
民國二十一年二月十八日
東北行政委員會
東北事變瞬已數月,人民望治飢渴同深,當兹更始之交,彌切來蘇之願。
景惠等恭被推舉領袖省區,革舊刷新,責無旁貸。大計萃於一隅,僉謂非有堅固團體,不足以策全局,非本人民公意,不足以建新猷。於是由東北四省、一特別區及蒙古各王公,組織一機關,名曰東北行政委員會。本會成立,通電中外,從此與黨國政府脫離關係,東北省區完全獨立,更以獨立之精神,力圖行政之改善。
往者軍閥苛政、肆意誅求、火熱水深、民不堪命,閭閻之痛淚未乾、爪牙之餘厲尚在,所當徹底剗除,勿命再生枝蔓。撫民者謂之后,保民者謂之王。四民蘇息郅治乃成,此本會之第一使命也。
晚近暴民專政、放利叢怨、社會道德日漸消亡。社會乃國家之基礎,道德係政治之本源。忠信篤敬,蠻貊可行,不持排外之政策,斯泯國際之戰爭。更以門戶開放機會均等主義,以與世界民族共存共榮,此本會第二使命也。安内輯外,政治之本,既謀根本之鞏固,宜講枝幹之繁榮,從而獎進職業、發展農商,使生利者日多、失業者日少。社會之利益既均,階級之鬥爭自泯,赤化不行、民生可期,此本會之第三使命也。
景惠等為完成以上之三大使命,輒為此會,爲我東北各省區人民求幸福,斯為我東亞各種族求幸福,天日在上,鑒此宣言,邦人君子,興起助我。

講解文
獨立 — 建國 — 復國:從滿洲獨立宣言正解何爲“滿洲獨立”
作者:完顔氏塞繆爾
滿洲又稱滿蒙、蒙滿。滿洲地區就是滿蒙地區或蒙滿地區。熟知我康德滿洲之法令新聞等各類文書之内容及體例之人,自然知曉滿洲、滿蒙、蒙滿三詞同義,均指滿洲全土,即滿洲國土加關東州。《滿蒙新國家獨立宣言》與民國二十一年發表,是年即西元之1932年,滿洲國於3月1日建國,即改元大同,以當年為大同元年。九一八事變後五月,東北行政委員會發佈滿洲獨立宣言,公諸天下。此東北行政委員會,因實爲滿洲建國前之臨時政府,史稱“東北最高行政委員會”。領銜者張公景惠,後數年,公繼開國總理鄭公孝胥為滿洲國第二任國務總理大臣,乃薩里達克氏阿斯蘭國務總理大臣之前一任總理。
如前述,東北最高行政委員會,實爲滿洲建國前之臨時政府,且滿洲國建國後,委員會成員多身居要職,故《滿洲國法令輯覽》編輯者滿洲帝國國務院總務廳法制處視同政府公報收錄,位列滿洲國之法令典籍而流傳後世。
滿洲帝國崩壞七十余載,今日重讀本《獨立宣言》,感慨良多。諸國父之熱忱,使我等感佩;諸國父之洞見,使我等嘆服。至於《獨立宣言》中所直書之滿洲社會當年在建國前種種之弊端,於今彌甚,更使我等深感切膚之痛。
作爲事實政府公報,本《獨立宣言》之用詞乃至行文,無一處不考究,深刻體現為文者對歷史與現實之尊重,字裏行間復飽含對未來新國家之希冀。鑒於《獨立宣言》篇幅較短,且語言凝練,筆者不才,願爲各同胞及關注滿洲之友邦人士逐字句解讀。

宣言起始,其發表時間仍用民國年號,此處即體現國父們尊重政治現實的謹嚴態度。衆所周知,宣統三年,武昌軍興,辛亥亂起,奸袁竊命,滿洲愛新覺羅皇室審時度勢,以“不忍因一姓之尊榮,拂兆民之好惡”退位讓國,坐紫禁城依《清室優待條件》(事實上的“清民條約”)為外國元首。初本願將大清之領土完璧交予中華民國,以“親見郅治之告成”,然而民國終“主義與事實有別”,自從其肇造,中央權威解紐,地方軍閥橫行,蓋因民主之制度既無法行於毫無民主德性之人民,更不可行於本非同一共同體之族群閒。“五族共和”終成鏡花水月,張勛思念前朝,擁我主復辟,我主雖已身爲外國元首,然仍念有責於自己之前臣民,故聖躬勉出,以安黎庶。且該“清民條約”從未為中方所執行,實已廢棄,我主無背盟之虞。豈料軍閥者,擾民有術而護駕無方,十二日乃倉皇鼠竄,我主再次退位。後馮賊玉祥遣鹿賊鍾麟迫我主出紫禁,甚者慾有加害之情事,我主幸得天眷,蒙日本友人襄助,乃得化險爲夷,後鑾駕北返,再幸祖地滿洲。故民國雖背盟,而我滿不負約,自舊曆宣統三年十二月廿五至西元大同元年3月1日滿洲國依天意民心,按世界各文明國主權在民之通例成立爲止,滿洲地方雖事實獨立自主,但名義確屬中華民國。故曰滿洲當年之獨立,非脫於大清,乃脫於民國也。

滿洲自《獨立宣言》發佈之日即爲一與中國無干之獨立國家,嗣後無論滿洲建國、確立帝制乃至帝國之崩壞,均爲本國之内政,一切中國政府及軍隊在滿行使之權力,乃均爲非法占據,自始無效。我等奔走復國,不僅合乎天意民心,且符合國際之公理。乃今不意有二三政治糊塗之輩,復言所謂“滿洲須獨立”,誠可謂不知所云。想當年我滿洲之獨立,是脫離繼承大清並曾合法擁滿洲地區主權之中華民國,且一日獨立,永遠獨立。自兹以降,無論滿洲遭遇任何外人之占領或奴役,其為一獨立國家之基本事實不改,故滿洲只有復國(日本語可稱爲“再獨立”,意為已獨立之國家掙脫外國之占領,復其獨立國家之身份)之真命題,斷無“獨立”之僞命題。“滿洲獨立”是一既成之歷史事實,任何提及“滿洲獨立”四字,均唯一指向西元1932年2月18日 — — 本《獨立宣言》之發表及緊隨之西元1932年3月1日,即大同元年3月1日滿洲國之正式成立,如是而已,豈有他哉?若昧於基本之史實,妄言自己乃所謂“滿洲獨立”之倡議者,豈非自降身價,自貶國格?且今言所謂“滿洲獨立”者,意欲自何者獨立?豈是非法占據我國土、奴役我人民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否?前文已具,我國家,一日獨立即永遠獨立。滿洲國當下之狀態乃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非法軍事占領。縱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滿洲全土實行僞行政區劃,殘暴統治我土一如關内,並洗腦我學童,妄圖永佔滿洲。然一切非法之統治,皆不在其統治之形式,而在統治之性質。二戰後中國非法占領及統治滿洲地區,乃是對一已獨立國家之非法占領,與中國對吐蕃之侵略及非法統治之性質雷同。故敢問此種“滿洲須獨立”之解讀與背書中國政權之非法占領何異?故我輩重讀《獨立宣言》,益感復國天業之任重,不得不為斯文以澄清,杜絕妄論、正本清源、上慰康德皇帝大御靈,下安國民紛擾議論。

《獨立宣言》開宗明義,以文明各國之通例,昭示我滿洲之獨立,乃為滿洲人民計。九一八事變之真相,至今不明,因各利益攸關方各自陳述。然論及其結果則無甚爭議,背叛父志、出賣滿洲之軍閥紈褲子張學良勢力遭永久驅逐,滿洲之軍閥統治與中華民國對滿洲之名義主權同時終結。為重建秩序,滿洲亟需一全新之政權機構,與民更始,復蘇社會。
張公景惠,為滿洲實力派之代表,前張作霖雨亭大帥之契兄弟,領銜各方豪傑及有識之士,新建一真正代表滿洲各地各系人民利益之堅固團體,即滿洲新政權,該新政權為未來滿洲國政統一與地方自治之核心,囊括中華民國東北四省實力人士、東省特別區實力人士、滿洲全土内各蒙古王公,權威性與代表性以滿洲而論均一時無兩。合行政委員會全員之意志,即合全滿人民之意志,此獨立宣告,無論在彼時抑或今日,均是國際公理承認之最高合法獨立宣告。宣告滿洲與民國脫離關係,即為與黨國政府脫離關係,從此誓一掃民國之積弊,以獨立之精神,力圖行政之改善。一切之正常國家,乃以建立及維護秩序,保護國民生命財產為最高之合法性,於上文可見,我國創立前夕,諸國父即深諳此理,並已然明告天下。

言及最高行政委員會之三大使命,張公等情真意切,言及舊日軍閥之苛政,此軍閥之暴虐之極者,乃雨亭大帥之逆子張匪學良漢卿。是時,雨亭張大帥為赤匪所戕,尸骨未寒,而契友景惠張公豈有輒惡語相向之理?更焉能如斯自貶?景惠公等國父因而深知,若不除軍閥之政,建立堅固之政府,則如漢卿輩背父之桀賊必復現於世。學良雖已鼠竄關内,爲蔣匪之空頭“副總司令”,然其餘孽頗多尚在東北軍中,必加以解散而後滿洲乃安。本條之後文,似無出處,然思前想後,不由拍案叫絕,公等曰:“撫民者謂之后,保民者謂之王”,然顯見自張公始,諸與會國父均非“后”、“王”(古語,均爲國君意,如夏王禹可稱夏后)之屬,乍為此言,頗似唐突。其實不然,因此節所謂“后”、“王”者,乃愛新覺羅之正統繼承、奉天承運之滿洲真主 — — 康德皇帝是也。滿洲國自建國伊始,其國家元首曰執政,所實行之制度,即事實上之君主立憲。執政溥儀,於稱帝改制之前即已爲無冕之君。故本節雖未明示,實已表達萬方推戴滿洲君主之意。至於“四民蘇息郅治乃成”之語,更是勸進推戴之言,蓋前文有述,宣統三年《清室退位詔書》言及“親見郅治之告成”,此處暗合之,且乃諷諫我康德皇帝曰:惟滿洲故土為陛下之真國家,惟滿洲子民為陛下之真子民,惟陛下應天順人君臨滿洲,方能成其郅治。故本段雖無一字直言,實則字字句句,皆是推戴勸進我康德皇帝。第一使命乃全。

張學良認賊作父“東北易幟“之後,國民匪黨之爪牙如病毒侵蝕我滿洲。蘇聯共匪,乘間伺隙,逞其赤化滿洲之陰謀,數年之内,漸成暴民之專政,使我生民廢業,使我友邦驚惶,使我社會道德日漸消亡。諸國父痛心見此,乃云道德為政治之本源,國家社會,必忠信篤敬,將我滿洲建立為一對内親愛精誠,對外和平友善之國家,與世界民族共存共榮,反對排外而行門戶開放,機會均等,保護各國在滿合法之投資,積極參與國際之交流。第二使命乃至。
滿洲之根本鞏固,則可以謀求枝葉之繁茂。諸國父矢言建國之後,將獎進實業,發展農商,旨在增生利而降失業。衆人所知,赤化乃滿洲最大之敵,反共主義乃深植於滿洲之建國精神。共產黨者,乃因社會利益之不均而生,以虛幻之言語,蠱惑階級之鬥爭,瓦解社會,顛覆國家。故剿匪必釜底抽薪,乃以自由發展經濟而致均利,則共產邪説,自然無由立錐。第三使命乃達。

如諸國父語,滿蒙新國家,乃為滿洲民衆而獨立,乃為滿洲民眾而建立,乃為東亞和平而存在。此之謂得道,得道者必多助。 《獨立宣言》發佈,果如公言,滿洲各地之君子均踴躍襄助滿洲新國家之建設,不數年乃為東亞前列之先進國。

倏忽八十余載如白駒過隙,自滿洲帝國之崩壞,我國人民受共匪無產階級暴民之專政荼毒,即令論及全淪陷區亦為極深重者。我人民之“火熱水深、民不堪命”豈止百倍于漢卿之軍閥政權?”其“社會道德之消亡”,直令我民德之十一不存,雖云我滿洲之淳化樹大而根深,亦難敵此數十年如一日之根絕。至於民生之類,更何用言之。當年之建國乃時不我待,則今日之存亡繼絕更乃刻不容緩。
天日在上,鑒此衷心,邦人君子,興起助我。
本講解文作者:最高法院院長完顔氏塞繆爾簡歷

塞繆爾,完顔氏,其族為金太祖阿骨打之苗裔,故以濱江省為祖籍,長居新京,後赴美。參與並領導滿洲復國鬥爭近十載。曾與協和會復立之籌備工作,因故未入會,以會外人士身份協助協和會,開展復國鬥爭。後一度為中國匪諜“人肉搜索”並騷擾,塞繆爾洽西方盟友後,為自身及復國事業安全計,乃全面轉入地下,繼續復國事業。康德八十五年,以不忘先祖之志向,以固有滿洲語“堆撥房”爲名建立情報鬥爭機構,并以祖名定負責人代號曰“阿骨打”,親任其職之第一代。康德八十六年四月,協和會及諸滿洲國民十餘人於淪陷區遭共匪綁架關押。塞繆爾乃率其堆撥房,多方聯絡外界媒體及各國正義人士,令此事件始獲得台灣、日本等國際關注。因情報搜集之需要,漸成淪陷區實際之統括領導人。
滿洲帝國流亡政府籌備期間,以唯一非協和會員身份受薩里達克氏阿斯蘭、舒穆祿氏昂古利邀約,加入三人攝政團,並正式獲任淪陷區滿洲國民統括領導人,因應新形勢下鬥爭需要,將堆撥房並阿骨打之代號交予後任領導人。流亡政府正式成立後,為最高法院院長,卸任淪陷區之統括領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