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國《帝位繼承法》及釋法文

御名 御璽

康德四年三月一日

國務總理大臣 張景惠
宮内府大臣 熙洽

我滿洲帝國,賴日本帝國仗義援助,開斯洪業,奠斯邦基。以是,朕自登極以來,仰體眷命所本,俯念國脈所繫,所有守國之遠圖、經邦之長策,悉與日本帝國協力同心,以益敦兩國不可分離之關係,發揚一德一心之真義,夙夜勤求,莫敢或懈。今兹制定帝位繼承法,于繼體付託之重,定厥法典,示諸久違,大寶儼然,建中不易,實天皇陛下之保佑是賴。夫皇建有極,惟皇作極,裁成天道,輔相地宜,爲民父母,仁以行其政,義以制其法,則重熙累洽覆燾之下,永懋君民一體之美。當與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也。凡爲朕繼統子孫及臣民者,深鑒肇興之基其所繇奠,與受命之運其所繇啓,咸以朕撫綏萬方、宵旰弗倦之心爲聿修惟愼,欽戴勿替,垂統萬年,必享無疆之休,克保長治之福。

帝位繼承法

第一條 滿洲帝國帝位由康德皇帝男系子孫之男子永世繼承之。

第二條 帝位傳帝長子。

第三條 帝長子不在傳帝長孫帝長子及其子孫皆不在傳帝次子及其子孫以下皆仿此。

第四條 帝子孫之繼承帝位先嫡出帝庶子孫之繼承帝位以帝嫡子孫皆不在為限。

第五條 帝子孫皆不在傳帝兄弟及其子孫。

第六條 帝兄弟及其子孫皆不在傳帝伯叔父及其子孫。

第七條 帝伯叔父及其子孫皆不在傳最親者及其子孫。

第八條 帝兄弟以上于同等内先嫡後庶先長後幼。

第九條 帝嗣精神或身體如有不治重患或有重大事故時得經咨詢參議府依前數條更易 繼承之次序。

第十條 繼承帝位之次序概依實系。

附則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帝位繼承法》釋法文:

滿洲國帝位繼承的習慣法整理、解釋暨滿洲復國後帝位繼承

薩爾達克·阿斯蘭 謹論

摘要

滿洲國皇帝溥儀,最初是大清國宣統皇帝哈瓦图猷斯大可汗,之後回歸滿洲,成爲滿洲國康德皇帝,以滿清皇統創立滿洲國帝統。滿洲帝國全盤學習日本國明治憲制並加以本土化,是第二個脫亞入歐的君主立憲制國家。在帝位繼承這一憲法性問題上,滿洲也與日本帝國完全一致,有著文明國家(civilized nation)的嗣位法(Succession Law/Act of Settlement)。未來復國時,應依照1937年的滿洲國《帝位繼承法》,擁立滿洲國皇帝。

與此同時,滿洲國帝統與滿清帝統本一脈,均爲愛新覺羅皇朝。雖然在滿洲國立國之前,東方的過繼、兼祧等宗法,長期實施于清帝國皇室,但是滿洲國《帝位繼承法第十條明文規定,帝位繼承之順位一概依據實系。因此未來復國時,應依據《帝位繼承法》的規定,不承認由舊清皇帝聖旨或太后懿旨決定的過繼、兼祧等改宗在滿洲國帝位繼承上的有效性,一切順位以本宗之世系爲準。

此外,由於中國以一胎政策對滿洲國人進行種族滅絕,滿洲國皇室因此凋零。并且,出生於1980年之前的老一輩宗室,長期委身中國,幾乎無復國滿洲之想。出生於1980年之後的青年宗室,思想較易改變,容易培養成合格的滿洲國皇帝。況且青年宗室尚處於適合生子的年齡。未來復國時,處理繼承順序,應依據《帝位繼承法》第九條,直接跳過老年宗室,擁立出生於1980年以後的宗室或他們的兒子。

一、康德皇帝溥儀的嗣位法源 — — 大清國嗣位習慣法和滿洲國《帝位繼承法》

愛新覺羅皇朝的滿洲國家,可以分爲大清國和滿洲國。大清國,由太祖昆都侖大可汗努爾哈赤始建,太宗博格達大可汗皇太極正式建立。1635年11月22日,確定國號為滿洲固倫;1636年改國號為大清,延續至1912年宣統皇帝退位。康德滿洲,由康德皇帝建立,是五族協和的現代民族國家(nation-state),是文明國家,是君主立憲帝國。滿洲帝國全境在1945年被蘇聯非法軍事占領,而後蘇聯將滿洲全土移交中國進行非法軍事占領,直至今日。

我們可以説,康德皇帝溥儀作爲滿洲帝國皇帝的合法性,不僅源于滿洲帝國憲制,而且最初源于大清國的帝位傳承制度和宗法制度。

宣宗成皇帝托爾格勒特大可汗,年號道光。道光朝以來,皇帝子嗣相比先前大幅減少。宣宗是仁宗睿皇帝第二子(因仁宗長子幼殤故宣宗實為長子),仁宗元配孝淑睿皇后所生,“以嫡以長”繼承皇位。宣宗有皇子九人,長子、次子、三子皆殤;皇四子奕詝繼統,為文宗顯皇帝圖格莫爾额爾伯特大可汗,年號咸豐;文宗獨子載淳再繼統為穆宗毅皇帝布倫札薩克大可汗,年號同治;穆宗無後嗣,故文宗世系絕嗣;皇五子奕誴,出繼為仁宗第三子綿愷之子,後嗣衆多;皇六子奕訢,曾被議儲,封恭親王,後嗣衆多;皇七子奕譞,封醇親王,其二子為德宗景皇帝巴達古爾特托爾大可汗,年號光緒,其五子為第二代醇親王載灃,乃康德皇帝溥儀生父;皇八子奕詥,無子,以別支過繼來襲爵;皇九子奕譓,無子,以別支過繼來襲爵。

穆宗毅皇帝駕崩時無後嗣,他的堂弟 — — 醇親王奕譞第二子載湉,仰承兩宮皇太后懿旨,承繼文宗顯皇帝之祧,繼承皇位,為德宗景皇帝。不料德宗景皇帝也無後嗣。德宗長弟載灃之長子溥儀,仰承慈禧太皇太后懿旨,承穆宗之祧,兼承德宗之祧,“一人祧兩房”,即位為宣統皇帝。

有清一代,以過繼、兼祧等形式延續貴族爵位繼承,上至皇帝下至宗室,都屢見不鮮。溥儀繼承大清皇位,就是以兼祧穆宗德宗二帝為依據的。大清帝國是前現代的内亞多元帝國,不是文明世界國家。在嗣位法方面,有著大量的東方非文明色彩,自成習慣法體系。因爲溥儀身爲愛新覺羅皇朝領袖,進而在大清國滅亡後“出口轉内銷”,回歸滿洲,登基為滿洲國皇帝,便是以大清國嗣位法為最初基礎。我們必須承認這一歷史事實。

溥儀退位後,先依照《清室優待條件》,仍居于紫禁城内廷,以外國元首之禮,尊號待遇一概不變。《清室優待條件》是中華民國的憲法性文件,是中華民國法統的基礎和繼承大清版圖合法性的根本。同時,《清室優待條件》實質上確認了滿洲國愛新覺羅氏皇統并不會因大清帝國滅亡而中斷。換言之,滿洲皇統以“外國元首”的尊位,在紫禁城中完整保留下來。雖然民國政府始終沒有完全執行《清室優待條件》,但直到1924年北京政變前,溥儀的外國元首尊位都是實至名歸的。1924年皇室被馮玉祥悍然驅逐出紫禁城,《清室優待條件》被中方單方面完全廢除。從此到1932年溥儀就任滿洲國國家元首,滿洲皇統處於流亡狀態。滿洲國的獨立,因1924年政變,而具有了完完全全的合法性。溥儀的滿洲國家元首和皇帝大位的合法性,以大清皇帝大位為最初基礎,經由《優待條件》之外國元首尊位得到了繼續承認。溥儀在紫禁城受貴族教育,大婚,逐漸成長為一個優秀的正統君主。

1932年滿洲國獨立。1934年,執政溥儀登基,滿洲國國體確定爲立憲帝制。自此正式完成了愛新覺羅皇朝從大清皇家到滿洲帝國帝室的轉變。因爲滿洲帝國全盤學習並本土化了日本明治憲制,所以滿洲的嗣位繼承,就從清朝的“祖宗家法”,長成了現代滿洲國憲制的一個基本元素。1937年3月1日,滿洲國頒行《帝位繼承法》,以憲制組成部分的形式正式確認了帝位繼承。《帝位繼承法》與日本帝國的《皇室典範》,從精義到法律地位,完全一致,因而滿洲帝國是第二個脫亞入歐的君主立憲制國家。《帝位繼承法》的頒行,使滿洲帝國君主立憲的憲制更加豐滿。

康德皇帝陛下
康德皇帝與皇后郭布羅氏兩陛下

《帝位繼承法》開宗明義,第一條便是“滿洲帝國帝位由康德皇帝男系子孫之男子永世繼承之”。自此,溥儀的滿洲帝國皇帝寳位和滿洲國帝室領袖地位,由滿洲憲法性文件完全確立。滿洲《帝位繼承法》與日本《皇室典範》一樣,本質上是歐洲薩利克法在亞洲的體現。《帝位繼承法》規定的嗣位順序,就是以溥儀爲核心的滿洲國的愛新覺羅皇朝男系子孫之男子的嫡長子繼承制。康德皇帝的嫡長子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嫡長孫為第二順位繼承人;嫡長子世系之後是嫡次子世系;嫡子孫世系之後是庶子孫世系;庶子孫世系之後是兄弟及其子孫世系;兄弟及其子孫世系之後是伯叔父及其子孫世系;伯叔父及其子孫世系之後是伯叔祖父及其子孫世系;先嫡後庶,先長後幼,由近及遠;以此類推。

《帝位繼承法》規定的嗣位順序,以宗法制的角度解讀,就是在愛新覺羅皇朝之中,大宗先于小宗。滿洲帝國皇帝是大宗,總攬滿洲帝國之統治權。皇帝的嫡長子應爲皇帝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是大宗,應繼承皇位,總攬滿洲帝國之統治權。皇帝的嫡長子若不在,皇帝的嫡長子的嫡長子,即皇帝的嫡長孫,是大宗,應繼承皇位,總攬滿洲帝國之統治權。在皇帝諸子中,皇帝的嫡長子是大宗;皇帝的其他嫡子、皇帝的全部庶子,都是小宗。在皇帝的嫡長子以外的諸子中,嫡子是大宗,庶子是小宗。在皇帝的嫡長子以外的諸嫡子和諸庶子中,年長的各是大宗,年幼的各是小宗。在皇帝父親諸子中,即皇帝諸兄弟中,皇帝是大宗,諸兄弟是小宗;諸兄弟中,嫡出的兄弟是大宗,庶出的兄弟是小宗;在嫡出的和庶出的諸兄弟中,年長的各是大宗,年幼的各是小宗。在皇帝祖父諸子中,即皇帝父親諸兄弟中,皇帝父親是大宗;皇帝父親諸兄弟,即皇帝諸伯父叔父是小宗。以此類推。

總而言之,《帝位繼承法》規定的嗣位順序,概括起來就是一首四言詩:

先傳本系,嫡長子孫;嫡長若無,嫡次子孫;嫡系若無,庶長子孫;庶長若無,庶次子孫;庶系若無,本系即無;本系既無,傳于旁系;旁系最近,嫡兄弟系;嫡年長先,嫡年幼後;嫡兄弟無,庶兄弟系;庶年長先,庶年幼後;兄弟若無,父有單傳;父親以外,傳又旁系;又旁系首,嫡伯叔系;先長後幼,若無繼庶;庶伯叔系,長幼有序;以上皆無,最近世系;何爲最近?以此類推。

簡言之,《帝位繼承法》規定的嗣位順序,就是以康德皇帝溥儀爲基準,從距離康德皇帝世系近的世系,到距離康德皇帝世系遠的世系。

我們可以説,今日的滿洲復國運動,完全要恢復並繼承康德憲制。在未來擁立滿洲國皇帝之時,《帝位繼承法》是我們首先要遵守的。

二、從清亡到《帝位繼承法》頒行(1912–1937)的25年的嗣位法演變及其法律地位

縱觀從1912年到1934年的滿洲憲制演化,我們可以理清一條主要綫索。那就是滿洲作爲大清國的龍興之地和滿洲人的國家,在1912年鼎革中,以《清室優待條件》所承諾的“優待滿洲皇室”“保護滿洲皇統”為基本條件,暫入中華民國。中國撕毀《清室優待條件》後,斷絕了中華民國統治滿洲的合法性。滿洲行使自決,迎回皇統,完成獨立。

在1912年之前,大清皇室是徹底的内亞帝國皇室,其嗣位法是非文明

(uncivilized)的。世祖章皇帝額耶爾札薩克大可汗,年號順治,就是由議政王大臣會議擁立而即位 — — 這種貴族在前代君主駕崩後決議即位人選的嗣位法,明顯屬於封建部落的習慣法範疇。之後的歷代君主,或由前代皇帝遺詔確定嗣位,或被

“秘密立儲”,兩者本質上是一樣的,都是由前代君主依照個人喜好,隨意選擇繼承人。這種隨意(arbitrary)立儲的習慣法,是東方非文明國家嗣位法的典型特徵。

從1912年滿洲暫入中華民國開始,因中華民國法系形式上為一文明國家的法系,又因溥儀崇尚文明開化,滿洲嗣位法開始逐漸發生變化,逐漸走向文明。這一個時期的變化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溥儀依舊以皇帝至尊,總理皇室事務,包括賜婚、賜爵和確認襲爵等。這實質上延續了大清國非文明嗣位法的實施。另一方面,在1912年至1932年這一滿洲國家空缺期,滿洲人的共同體邊界,重新清晰起來。活躍在溥儀身邊並繼續承認其最高權威的宗室只有一些近支和鐵帽子王,這使得嗣位法能夠實施的環境和範圍大大縮小了。而這個實施環境的變化,為日後滿洲國民和旗人叛臣的徹底分裂埋下伏筆。自此,滿洲國的帝室,理論上仍是玉牒中所有宗室成員的集合,實際上只是一個包括宗室近支和部分鐵帽子王的小規模群體。這個變化,構成了之後《帝位繼承法》所適用的社會法律環境。

我們必須明白:康德滿洲國與大清滿洲國有著完全不同的本質。大清國是内亞多元帝國,滿洲國是現代民族國家。基於這兩者的本質區別,我們可以説:大清國的非文明的嗣位法,在大清帝國還存在的時候,即1912年宣統皇帝退位之前,始終具有法律效力;滿洲國的文明的嗣位法,在其誕生之後,即1937年至今,始終具有法律效力。我們不能因爲大清皇室與滿洲國帝室一脈相承,就在滿洲帝國帝位繼承之中將過繼、兼祧、指定繼承人等隨意更改嗣位順序的行爲裁定為合法。

嗣位法在1912年到1937年這25年間,處於一種依靠清朝“祖宗家法”的慣性而逐漸走向滿洲文明國家的過渡狀態。在1912到1932這20年國家空缺期,溥儀在法律上尚未確定為滿洲國國家元首或皇帝,其本身是大清國原君主。因而他以大清皇帝身份主持遜清朝廷,行使大清嗣位法,應爲有效。在1932年到1934年這2年,溥儀任滿洲國執政,是滿洲國的國家元首,而不再是大清皇帝。1934年溥儀即滿洲帝國皇帝位,從此成爲滿洲帝國的立憲皇帝。總之,從1932年到1937年《帝位繼承法》公佈這五年之間,獨立派完全勝過復辟派,滿洲國國基鞏固。這期間溥儀依舊是愛新覺羅皇朝大家長。溥儀以滿洲國皇帝的身份,依照薩利克法的基本原則,兼容與滿洲帝國法律不抵觸的清朝舊禮,決定宗室嗣位繼承事務。例如,1936年,寓居關東州的鐵杆獨立派 — — 恭親王溥偉薨逝于新京。溥儀賜諡曰“賢”,并下令由其第七子毓嶦襲爵。毓嶦是溥偉的妾張氏所生。溥偉去世時,其前六子皆已逝,皆無後嗣。溥偉的嫡福晉碧魯氏出身镶白旗满洲,她只生下第一子,本人亦在1918年病故。所以毓嶦為實際上的長子,比照《帝位繼承法》的嗣位原則,理應襲爵。毓嶦襲爵後進滿洲國帝宮内廷讀書。因爲滿洲國的帝室典範和皇家禮儀無相關規定,所以毓嶦繼承爵位時只是依照清朝禮儀向溥儀“謝恩”。

綜上所述,在1912年到1937年這25年間,溥儀在宣統退位至滿洲國成立這20年,依舊以君主可隨意更改繼承順序的祖宗家法,總理皇室事務;在滿洲國成立後,逐漸按照歐式的薩利克法貴族嗣位原則,處理嗣位繼承問題。總之,在1937年《帝位繼承法》頒行之前,這25年的嗣位法演變,構成了1937年《帝位繼承法》的社會法律基礎。這25年的嗣位法演變,使得大清國皇統與滿洲國帝統完成了對接。滿洲國帝統,脫胎于大清國皇統,是滿洲國法統的根本。

滿洲國帝宮同德殿:是滿洲國皇帝陛下召见廷臣、处理國政、接见外國元首、岁时受贺、举办宴筵的宮殿。同德殿的地位,如同紫禁城的乾清宮。

三、《帝位繼承法》在滿洲復國運動中和滿洲復國之後的實施方略

我們要重建的滿洲國,就是原樣恢復康德滿洲國。我們滿洲人需以康德滿洲國之帝統、法統、道統,為復國之本。換言之,昔日大東亞滿日兩帝國遺產之集大成者 — — 康德滿洲,是滿洲人復國的根本依據。恢復滿洲全土的自由,全都基於此。

滿洲帝國康德皇帝是滿洲帝室的領袖。依照《帝位繼承法》,滿洲帝國帝位由康德皇帝男系之男子永世繼承之。康德皇帝沒有皇子,所以在康德時期這十三年,康德皇帝長弟溥傑一直是滿洲國皇帝第一順位繼承人。溥傑娶日本華族嵯峨氏,有兩女,並無男嗣。溥傑在1994年去世。康德帝只剩下幼弟溥任。於是,似乎溥任應為滿洲國帝位第一順位繼承人。但實際上,溥任因始終不承認滿洲國的合法性,所以他并不是“滿洲國的”愛新覺羅皇朝男系子孫之男子。溥任在滿洲淪陷之後一直被中國“信任”,在共產中國履行愛新覺羅家族“領袖”的“職責”。他在2015年4月去世之後,其長子金毓嶂就被共匪任命爲愛新覺羅家族的“首領”。毓嶂亦始終不承認滿洲國的合法性,并不是“滿洲國的”愛新覺羅皇朝男系子孫之男子,故而,依據溥任毓嶂父子二人迄今爲止的所作所爲,他們都沒有繼承滿洲國帝位的權利。

滿洲國和中國一邊一國,這個界線是我們首先要劃清的。金毓嶂與其父溥任,都是中國順民,否認康德皇帝,否認滿洲國,因此他們并非滿洲國帝室成員。溥任毓嶂父子就曾多次在不同場合表示自己對中國黨和政府的忠心以及自己安於平民百姓的滿足。

康德皇帝的最近支,為其父所在的 — — 宣宗成皇帝第七子醇賢親王奕譞世系。根據我在第一部分所講到的宣宗成皇帝世系,宣宗第七子醇親王奕譞世系之後,以嫡以長,離康德皇帝最近的就是宣宗第六子恭親王奕訢世系。恭忠親王奕訢生母孝靜成皇后博爾濟吉特氏,出身於科爾沁,乃成吉思汗黃金家族血胤;其母為第六代肅親王永錫之女。其孫恭賢親王溥偉,不事中華而退居滿洲,是滿洲獨立的鐵桿派。宣宗第六子恭親王奕訢世系之外,現今再無宣宗嫡系子孫。因此,宣宗第六子恭親王奕訢世系之後,離康德皇帝最近的就是宣宗皇五子惇親王奕誴世系。惇勤親王奕誴子孫衆多;溥儀在蘇聯時私自指定的“嗣子”毓嵒,就是奕誴長子的後代。但是依照《帝位繼承法》,皇帝無權私自更改繼承順位,故毓嵒之嗣子地位無效。宣宗之現存世系,即是以上所提三世系的集合。宣宗世系,是仁宗世系之中,離康德皇帝世系最近的。

前文已具,宣宗是仁宗的第二子,也是嫡長子。而仁宗長子幼殤、第三子及第四子兩世系今均絕嗣,因此繼承順位排在宣宗世系之後的,就是仁宗第五子惠端親王綿愉世系。惠端親王綿愉是仁宗庶二子,其世系是現今除宣宗世系外仁宗世系當中僅存的支系。仁宗世系,是高宗世系之中,離康德皇帝世系最近的。

四、總結

我們滿洲人,在未來克復滿洲祖國之時,應依據滿洲國《帝位繼承法》,擁立青年宗室男子,為滿洲國皇帝。

之所以我們滿洲人要擁立青年宗室男子,一是因爲其人很年輕,加以引導輔佐,可以成爲一代合格的立憲君主;二是因爲年輕的宗室男子,可以給我滿洲留下新的帝嗣。如果他本人有了什麽意外,一個小帝嗣,更便于滿洲之軍政精英,從頭培養他成爲一代出色的滿洲國皇帝。

從滿洲國的憲制來看,從滿洲國的復國大業來看,對帝嗣的擁立、引導、教育和輔佐,是我們恢復滿洲帝國憲制和穩定滿洲帝國憲制的首要行動。

滿洲國《組織法》的第一章 — — 皇帝,開宗明義:第一條“滿洲帝國皇帝統治之”;第二條“皇帝之尊嚴不可侵犯”;第三條“皇帝爲國之元首,總攬統治權,依本法之條規行之” — — 滿洲國皇帝,是滿洲國憲制的根本,是滿洲國憲制的核心。滿洲國的復國,與滿洲國皇帝的正位,實爲一體。滿洲國皇帝的正位,是滿洲國王道主義與協和主義的完美合一;打通了自滿洲始祖皇帝天童布庫里雍順開創滿洲統緒,到滿洲太祖皇帝昆都侖大可汗始建後金國和太宗皇帝博格達大可汗欽命確定“滿洲”(Manju)為國號,再到滿洲國康德皇帝溥儀建立王道滿洲國的長達數百年的神聖皇家血脈;延續了從天童降世之前乃至從上古以來滿洲地區各族協和共進,到太祖太宗創立八旗建成滿蒙先國,到聖祖諭令歸化滿洲的閩越海盜子孫為

“新滿洲”人以及高宗欽命“新滿洲”武士進入八旗南下作戰,再到康德皇帝敕語明確治下各族國民都是滿洲人的長達數千年的協和主義固有傳統。

滿洲又名滿蒙,滿蒙即是滿洲 — — 此滿蒙之名,即源自滿洲太祖皇帝昆都侖大可汗,承協和主義固有傳統,創滿蒙合璧之滿洲固倫。“滿蒙“一名中“滿”“蒙”二字,從來不是指中國所炮製的“滿族”和“蒙古族”,而是指中古滿洲後元時代的滿洲地區各部族的習慣法來源。据天命朝清文老檔記載,葉赫算作“蒙古”而非“滿洲”。葉赫作爲海西女真一部,在太祖老檔中算作“蒙古”,是因爲葉赫祖先出自土默特,其部族習慣法來自土默特草原,而土默特草原是大元大蒙古國諸王之漠南投下,而非滿洲地區。在後元時代的中古滿洲,各部之習慣法,或源于大元蒙古帝國,或源于大金女真故舊。部族習慣法源于蒙古帝國的,在太祖老檔即記作“蒙古”;部族習慣法源于女真故舊的,在太祖老檔即記作“滿洲”。這些被太祖老檔分別記作“蒙古”和“滿洲”的部眾,共同爲努爾哈赤上尊號“昆都侖大可汗”。是以滿洲固倫自始建之時,即是女真故舊和蒙元苗裔等共創一國共尊一主共戴皇天。

康德皇帝陛下與群臣

滿洲國協和主義的建國精神,并不是在康德時期才開天闢地第一回;而是滿洲固倫自太祖始建之時,就與生俱來的國家特質。同樣自太祖始建之時就與生俱來的,是滿洲國自天童布庫里雍順而一脈相承的神聖皇家血脈。太祖太宗之子孫與成吉思大可汗黃金家族在今滿洲帝國境内的苗裔聯姻不斷;故而滿洲國土内的愛新覺羅氏子孫與博爾濟吉特氏子孫,血脈相通同氣連枝。從太祖努爾哈赤建國時起,皇上是滿洲國土内的女真故舊及蒙古各部等臣民的主上。從太宗皇太極定國號滿洲,到世祖入關,到聖祖世宗高宗仁宗宣宗文宗穆宗德宗列聖相繼,滿洲皇帝一直堅定地保護滿洲國土内的蒙古各部,免遭泛蒙古主義的侵略與荼毒,再到康德皇帝回歸滿洲舊邦新造,滿洲國皇帝都是滿洲國土内的全體臣民的皇上,都是皇旗下各種族人民的君主。總而言之,滿洲國帝統是協和主義和王道主義的合一。滿洲國的協和主義和王道主義,是滿洲愛新覺羅皇朝世襲君主制的一體兩面。協和主義和王道主義互爲表裏,兩者的連接點就是滿洲國皇帝。滿洲地區各族人民協和一體,共奉正統君主,方能達成王道樂土。滿蒙之名,即源于太祖皇帝上承自古協和、下啓長傳正統之滿洲固倫。滿蒙之興,將基于我輩兒郎共促族群協和、共復康德憲制之滿洲帝國。

滿洲帝國帝嗣尚未登基之時,滿洲國民應推舉攝政,代行君主之權力,代負君主之責任。同時應設立專門委員會,尋訪保護青年宗室,以備在帝嗣能夠履行滿洲國皇帝之權責時,繼承大統,達成王道協和之滿洲國之復興。

尚在潛邸之西班牙國王胡安·卡洛斯一世和西班牙攝政佛朗哥大元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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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洲帝國協和會 Concordia Association of Manchu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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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滿洲帝國協和會 Concordia Association of Manchuria

協和會與滿洲建國俱生俱長,定爲國家機構之團體,而護持建國精神于無窮,訓練國民,實現其理想之惟一無二思想的敎化的政治的實踐組織體也。滿洲帝國協和會乃唯一永久且擧國一致之實踐組織體,與政府表裏爲一體。 滿洲帝國流亡政府/皇帝陛下流亡政府: @ManchuriaGov。 協和會會長兼中央本部長: @SartakArs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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