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演化”與滿洲國的族群關係
本文刊登在《王道月刊》康德八十七年11月期,更多請看:
“保守演化”與滿洲國的族群關係
作者:完顔氏塞繆爾
遵循社會的「保守演化」原則,並加以因勢利導,是負責任的政治家經常使用的手段。因為現實政治的聯繫往往千絲萬縷,一個空疏的意識形態即便實質正確,也常不能够一步到位完全貫徹,必須有一個過程。我滿洲國在「民族協和」(按照今日普通話和臺灣國語的詞義準確解釋應為「族群協和」)施行的方針即是如此。我滿洲國獨立自繼承大清的中華民國,使用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僅約三年,而使用北洋政府之五色旗有十數載。我新國家同用五色旗但賦予不同寓意,改所謂「五族共和」之不倫不類代表色涵義為十分符合東亞傳統的「五色五方,王者仁德,統御四海」,使用顏色順序及比例不同的五色旗,同時體現了「保守」以及「演化」,順便說一句,我滿洲國軍之軍徽 — — 五色星章亦同理。
在《滿洲國建國宣言》中也體現了「保守」之原則。宣言中提到滿洲國民之構成,明確有「漢族」、「滿族」、「蒙族」等與中華民國「五族共和」思想字面十分相混之名稱。這是由於,滿洲國獨立自中華民國,「五族共和」思想雖空中樓閣、不倫不類,然確實深入人心。且滿洲雖非「五族」之地,但自古「列則別部,戰則同行」,協和主義乃我一以貫之的民族精神(此處民族為nation)。對一般民眾而言,不加以政治上的教育引導,容易錯植滿洲之協和主義現實為民國「五族共和」之觀念。新國甫建,百業待舉,自然不宜在意識形態領域大刀闊斧全面改革,以防止混亂民眾之認知,這樣也可確保讓匪諜無機可乘。
而「演化」原則則體現在,「漢族」、「滿族」、「蒙族」等與「五族共和」相混之名稱,均「設而不授」。按照一般的認知,如果要在滿洲國仿照定義「漢族」,則其所指當然是明確自滿蒙地區以外移民至滿洲者及其直系後代。故而我建國元臣先國務總理大臣鄭公孝胥(大清國福建省)及張公景惠(其先人自大清國關內移民至盛京將軍轄區),當為所謂「漢族」,然而我國官方對其二位之界定,始終為「滿系官吏」。而另一建國元臣齊默特色莫丕勒王爺(齊王),當為所謂「蒙族」,然而,我國對其之界定為「蒙系官吏」,至於建國元臣熙洽等旗人,界定亦非「滿族」,而同為「滿系」(滿系此處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指有旗籍的滿洲國國民及其在滿後代,廣義則還包括全體關內移民及其後代)。「某系」和「某族」一字之別,涵義則差之千里,「某族」幾乎是「某民族」同義詞,而「某系」則只強調先輩出身。滿洲國國民只有一個民族(nation) — — 滿洲人,即滿洲民族,此為康德皇帝聖諭煌煌欽定,乃我國憲、不刊之法。任何人沒有任何立場或資格質疑甚至否定。因此,若然今日順應現代快餐文化習用簡稱之例,非要說存在一個「滿族」,則其只能是康德皇帝陛下之臣民及其子孫所組成的「滿洲民族」(此民族為nation),而絕無有他,此名號更非共匪炮製之「清人後裔無產階級僞共同體」可盜用。「某系」「某族」之差異,在現代民族概念起源的歐洲語言中更為清晰,例如「蒙系」= Mongolic,「蒙族」= Mongolian。

「保守演化」是民族國家(nation-state)形成或者增強認同凝聚力的過程中成本低而副作用小的一種政治行為及政策範式,其目的在於緩和而平穩地實現社會轉型,其適用於存在某些問題但總體有正常體系與自大秩序的社會,但不適用於整體社會曾經歷崩壞後又以強力重建某種歪曲秩序的社會。故而當年滿洲國建國由於自大清至民國一路走來,緩慢演進,有一定的正常自發秩序做基礎,可以適用保守演化,故滿洲國建國之時甚至宣布,在滿洲國新法令制定完成之前,一切不違背建國精神的原中華民國的法令「暫行」繼續有效。然而今日的滿洲即所謂「中國東北社會」,是在中國侵略者非法佔領滿洲國全土後,完全摧毀了原有秩序並建立了無產階級化僞秩序後的非正常社會甚至完全變態社會。所以其只能適用快刀斬亂麻式的完全變革以原樣恢復滿洲帝國,所以在滿洲國軍海外兵團收復國土,實現復國之時,中國在滿各級佔領當局所施行的一切僞法律、僞制度、僞區劃等,將被立即完全廢止,並在一切可能範圍内和程度上回復滿洲全土淪陷前之情狀,不適用所謂「保守演化」。
